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地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并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貫徹執行情況。
2、負責制定職權內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及保障措施,定期檢查完成情況,寫出半年和年度安全工作總結,及時上報。
3、組織開展每季一次安全大檢查和“安全月”、“安全周”等活動,參加制定計劃和安排,經常檢查基層活動情況,掌握動態,做好整改和驗收,寫出書面總結上報。
4、檢查、督促、落實廠三十一條嚴重違章違紀防事故措施的重點要求,層層落實到基層班組和責任人。制定年度“兩措”計劃,對項目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5、熟悉并掌握有關規章制度,負責檢查督促各專業規程的及時修編和完善,監督檢查“兩票”、“三制”的執行情況,每月檢查一次“兩票”合格率。
6、參加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設計審核和投產竣工驗收,實施生產建設全過程安全監察,對“三同時”項目重點把關,提出改進意見。
7、負責設備大修,復雜作業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及時現場跟蹤監察,參加竣工質量驗收。
8、制定安全生產獎罰規定,對安全生產有突出貢獻者和違章違紀人員隨時提出獎罰意見,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9、參加生產調度會,匯報安全情況。參加安全生產會議,寫出全月安全工作總結,提出下月安全工作重點。
10、不定期進行現場安全檢查,認真記錄,發現違章違紀者嚴格考核,每月統計上報一次檢查處罰情況。
11、組織開展事故預想活動,監督檢查生產現場防火措施的落實。對重大設備缺陷和重大隱患,要發“整改通知書”明確提出整改內容,督促有關單位限期解決,逾期不改這,按有關規定考核。
12、組織開展安全活動,定期檢查班組安全活動情況,對弄虛作假,流于形式的,予以必要的處罰。
13、發生人身和設備事故應及時趕到事故現場,保護好現場并索取第一手資料。重大事故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并監督防范措施的落實。
14、及時編寫事故通報,安全簡報,轉發上級文件,通報,交流安全生產經驗、教訓,及時反饋安全生產信息
15、加強對承包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負責對承包電位安全資格、安全措施的審查。
16、組織和知道安全網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