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做好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分公司特制定職業健康體檢工作計劃,每年根據實際情況安排體檢。
一、體檢時間
每年1月-8月,計劃用時8個月
二、體檢地點
遷安疾控中心
三、體檢項目
參照《職業健康健康檢查與診療制度》執行。
四、體檢人員
各車間、部室操作崗位職工及與操作崗位職工同等作業條件下工作的職工。
五、體檢安排
職業健康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事先根據公司體檢計劃,確定體檢項目、體檢人數、具體時間等事項后,組織員工到遷安市疾控中心進行體檢,并將體檢結果告知職工并將體檢材料存檔。
六、其它事項
1、體檢日期一旦確定,不再更改,參加職業健康檢查的職工如需調整體檢批次,必須在體檢開始日前3天向職業健康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說明。
5、除長期病假、產假職工外,其他應參加職業健康檢查職工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體檢。
附件:職業健康檢查匯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