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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工作
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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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集團公司《關于加強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工作的意見》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強化礦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以下簡稱雙重預防)建設工作,促進礦井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結合礦井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關口前移、預防為主,將雙重預防機制建設落實到現場安全管理中,以“誰排查、誰負責,誰排查、誰治理”為原則,按照“專業排查確認、單位治理落實、安監監督考核”的要求,全面落實礦、專業、區隊、班組、崗位五級排查責任;嚴格落實“兩分析、六追責”制度,強化雙重預防管理考核;加強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閉環管理,提高礦井風險防控能力和水平。
二、職責分工
礦井主要負責人(礦長)對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全面負責,是本單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第一責任人,負責保證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及人力保障;
生產礦長是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具體實施落實第一責任人,總體負責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治理的現場組織實施落實;
總工程師是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技術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安全風險辨識和事故隱患排查及管控、治理方案(措施)的編制、審查,總體負責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和隱患治理措施和整改方案制定;
各專業分管礦長負責各自專業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工作;具體負責分管范圍安全風險管控措施、隱患排查及隱患治理方案措施現場落實;
安全總監負責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過程的監督檢查及管控治理完成情況的考核。
生產技術部、機電運輸部、通風防塵部、地質測量部、防沖辦公室、調度室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管控和事故隱患治理業務指導;
安監處負責安全風險管控和事故隱患治理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分級標準
(一)風險、隱患類別
根據專業性質及危害因素的類別分為:頂板、沖擊地壓、通風、瓦斯、煤塵、放炮、火災、水災、機電、提升、運輸和其它。
(二)安全風險評估
是指通過采用科學、合理方法,對危害因素所伴隨的潛在危險性、存在條件和觸發因素及可能產生的后果(人、機、環、管)進行定性、定量評估,劃分風險等級。按照從高到低的原則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對應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風險,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風險點的風險等級由各類危險源最高風險確定。
(三)礦井重大風險
經辨識評估,礦井存在的重大風險是:
主副提升系統斷繩、墜罐風險;
主供電系統可能導致停電的風險;
主通風機可能導致停風的風險;
煤塵爆炸;
煤層自燃;
(四)事故隱患等級劃分
安全風險管控不到位形成事故隱患,隱患按等級劃分為重大事故隱患和一般事故隱患。
1.重大事故隱患。是指違反《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85 號)所列內容的。內容如下: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瓦斯超限作業;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依照規定實施防突出措施;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統和監控系統,或者不能正常運行;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有嚴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超層越界開采;有沖擊地壓危險,未采取有效措施;自然發火嚴重,未采取有效措施;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煤礦沒有雙回路供電系統;新建煤礦邊建設邊生產,煤礦改擴建期間,在改擴建的區域生產,或者在其他區域的生產超出安全設計規定的范圍和規模;煤礦實行整體承包生產經營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時變更安全生產許可證而從事生產,或者承包方再次轉包,以及將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維修作業進行勞務承包;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其他重大事故隱患。
2.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較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可以邊治理邊生產的隱患,按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工程量大小等分為 A、B、C 三級:
A 級:危害較輕,治理難度及工程量大,須由集團公司或上級部門協調解決的事故隱患。
B 級:危害較輕,治理難度及工程量較大,須由專業或礦井限期解決的事故隱患。
C 級:危害輕,治理難度和工程量較小,區、隊能夠解決的事故隱患。
四、組織實施
(一)謀劃前置、超前管控
由礦長組織,總工程師部署,各專業副總工程師、部門負責人牽頭本專業安全風險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超前預防,源頭管控,過程控制、整改復查、重點監控等工作,保證風險管控、災害治理到位。
(二)關口前置、超前預判
按照“專業排查確認”的要求,各專業部室超前預判分析各單位、各風險點存在的安全風險和隱患,有針對性的提出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措施,為災害治理提供技術支撐。
(三)治理前置、超前防范
按照風險隱患“單位治理落實”的要求,對各專業排查分析出的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施行掛牌督辦,落實各級人員責任分工,堅決做到災害前置、超前治理。嚴格按照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做到足額提取,足額使用,每月制定用于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管控、治理資金投入臺帳,并保證管控和治理資金落實。
(四)考核前置,超前督查
按照“安監考核督查”的要求,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過程細化、工作量化、責任明確化,具體負責考核督查各單位隱患排查實效和整改落實進展,健全完善統一的“流程化”閉環管理監督機制。
五、健全機制
(一)建立“制度化”排查機制
按照礦井有關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制度、規定和措施,緊緊圍繞礦井重大風險、重大災害特點,對重大安全風險和隱患實施有效治理和管控。
每月底由礦長組織、總工程師部署,以專業副總工程師、專業部室主要負責人為主,進行一次全方位、全覆蓋的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將排查結果匯總后報礦長及總工審核,審核通過后報集團公司安監局及對口專業部室。
根據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計劃和工作安排,生產技術部負責各單位采掘、頂板、沖擊地壓等方面安全風險和隱患分析、排查、確認、分級、匯總;機電運輸部負責提升運輸、礦井供電、大型設備、特種設備等安全風險和隱患分析、排查、確認、分級、匯總;通風防塵部負責各單位通風、瓦斯、煤塵、放炮、火災等方面的安全風險和隱患分析、排查、確認、分級、匯總;地質測量部負責地質、水災方面的安全風險和隱患分析、排查、確認、分級、匯總; 礦負責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風險和隱患的分析、排查、確認、分級、匯總。各相關專業部室負責各自分工范圍內安全風險和隱患分析、排查、確認、分級、匯總。安監處負責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查、驗收工作。
(二)建立“程序化”管控機制
各專業、各單位管理人員要熟悉掌握本專業、本單位重大安全風險和隱患情況,分專業、分類別每旬開展一次安全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工作,辨識和排查工作要有針對性,并結合現場制定有效的管控和治理措施,在每月1-6號集團公司組織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會議結束后一天,將集團公司各專業部室確認的安全風險和隱患按照《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治理匯總表》匯總整理,經礦長、總工程師、專業負責人簽字后報集團公司安監局備案,電子版通過集團公司辦公網發送至安全監察局及對口專業部室(簽字頁發送掃描件)。
(三)健全“無縫化”整改機制
各專業在抓好定期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治理的基礎上,著力督促各單位落實好“礦、專業、區隊、班組、崗位”的五級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治理,由下到上逐級辨識、排查認定,由上到下逐級整改落實,建立起“無縫隙”的整改落實機制。堅持抓基層、打基礎,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各單位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經常性開展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堅決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期限、應急預案、監控“六落實”,及時消除安全風險和隱患。對集團公司各專業部室排查確認的安全風險和隱患,由總工程師或專業分管負責人負責制定治理措施,各單位負責人組織整改落實。
每月 28號前將本月安全風險和隱患治理完成情況,經礦長、總工程師、專業負責人簽字后報集團公司安監局備案,電子版通過集團公司辦公網發送至安全監察局及對口專業部室(簽字頁發送掃描件)。同時,各專業將所管轄的的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情況經審查后報安監處,由安監處一并上報至集團公司安監局。
(四)健全“掛牌督辦”機制
凡出現《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國家安監總局令第 85 號)中判定的六十五條情形、上級部門在安全生產檢查過程中發現并提出重大安全隱患后,對重大安全風險和隱患治理掛牌督辦,按月度實行跟蹤管理,由專人監督落實;A 級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集團公司,由集團公司明確整改負責人;B 級安全隱患由礦長、專業分管負責人、專業科室作為整改負責人,組織落實整改;A 級安全隱患集團公司安監局、專業部室督辦人將每月組織檢查驗收,除集團公司明確授權外,不得隨便消號;B 級安全隱患由專業部門組織檢查驗收,安監處監督檢查;C及安全隱患由各單位整改,各專業負責驗收,安監處監督檢查整改情況。
(五)完善“檔案化”管理機制
各專業、安監處要建立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治理“檔案化”管理機制,建立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治理檔案,進行分類編號,整治完畢,驗收銷號,形成閉合。進一步完善安全風險和隱患自查自報管理,縱向貫通每個單位,橫向擴展到各專業部室,形成各有側重又統一銜接的綜合監控服務平臺,實現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過程記錄和管理,使各單位、各專業能夠對自查隱患、上報隱患、整改隱患、接受監督指導等工作進行管理。
(六)深化“信息化”閉合機制
積極采用礦井雙重預防信息管理系統,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對安全風險辨識、風險點關聯、風險隱患記錄、跟蹤、統計、分析、上報等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雙重預防機制數據庫,及時將風險管控、隱患排查等基礎數據錄入信息化系統,實現閉環管理。
六、追責考核
(一)“兩分析、六追責”
嚴格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整改責任追究機制,實行“兩分析、六追責”制度。
“兩分析”:分析造成問題的根源和相關人員履職盡責的情況。
“六追究”:追究專業部門、專管人員、現場檢查人員、盯帶班人員和“制造”隱患的責任單位、直接管理者的責任。
對于因管理不到位或者資金落實不到位而導致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風險和隱患或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不力、漏排、誤排造成傷亡事故的,必須分析原因找出責任者逐級進行責任追究并給予行政處分。分別對生產礦長、總工程師、專業分管負責人、安全總監和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等行政處分;對于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治理不力,漏排、誤排、不報的,分別對總工程師、專業分管負責人、安監處主任工程師及相關責任人給予一次警告、二次誡免、三次撤職的行政處分。
除重大事故隱患和A級隱患是由集團公司業務部室負責督促落實、整改驗收外,B級隱患由礦長、專業分管負責人、總工程師負責落實,安全總監負責監督檢查;C級隱患由各基層單位負責人及專業部門負責落實,安監處負責監督檢查。到期不按時整改或未采取防范措施的,按負責范圍分別追究上述人員責任,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等行政處分。
(二)日常考核
形成雙重預防日常化考核機制,將各專業、各單位建立健全雙重預防機制、管控職責落實、安全隱患督查督辦、日常監督檢查等情況作為考核指標,納入安全誠信、安全生產標準化、基礎性資料檢查等考核范圍,切實增強各級關口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約束力。
對月度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不力、漏排、誤排的,每項扣除專業分管負責人、專業副總工程師安全工資的 10%,專業(分管)主任安全工資的20%;對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不力、漏排、誤排造成傷亡事故的,取消月度安全工資發放,并扣除安全保證金。對造成非傷亡事故的或出現有《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國家安監總局令第 85 號)中判定的六十五條情形的,扣除班子成員月度安全工資和季度標準化工資的 10%。同時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不到位和隱患排查開展不力,漏排、誤排的給予經濟處罰,每項重大事故隱患罰款 50000~100000 元;每項重大安全風險(A 級事故隱患)罰款 6000 元,每項較大或一般安全風險(B 級事故隱患)罰款 3000 元,每項低安全風險(C級事故隱患)罰款 1000 元。對重大、較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及A、B 級和隱患因特殊情況未完成者,必須認真分析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報集團公司對口專業部室及安監局。
七、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為確保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順利實施,礦成立雙重預防管理領導小組,礦長、黨委書記為組長,生產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總監、機電礦長、采煤礦長、掘進礦長、總會計師、工會主席為副組長,各專業副總師及各部室、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形成礦長全面負責、分管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的管理機制。
領導小組下設雙重預防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處,安全總監兼辦公室主任,設雙防辦公室專職管理人員,雙防辦負責制定雙重預防體系的管理制度、考核標準制定及具體的指導協調、監督考核等管理工作。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實現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的全覆蓋。
(二)強化責任落實
各專業部室要充分認識到自身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積極履職盡責,盡心盡力幫助基層單位辨識重大安全風險、抓大系統、查大隱患,指導各單位抓好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工作。要逐步擴大雙重預防工作體系的覆蓋面,不但在礦井單位進行深化拓展,更要對重點領域進行縱向延伸,最終形成覆蓋所有生產經營單位的雙重預防工作體系。
(三)強化信息管理
運用雙重預防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對安全風險記錄、跟蹤、統計、分析、上報等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雙重預防機制數據庫,及時將風險管控、隱患排查等基礎數據錄入信息化系統。
(四)強化培訓學習
各專業部室、各單位按規定組織參與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的人員和安全管理技術人員培訓,不斷提升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能力。各單位組織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排查全員培訓,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與本崗位相關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以及應急處置等相關內容。
(五)加強制度建設
各專業部門在嚴格執行重大安全風險管控和重大隱患掛牌督辦、跟蹤治理、效果評價和整改銷號等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落實和隱患排查、登記、監控、督辦、整改、評價、銷號、上報、統計、檢查和考核等方面形成嚴格健全的制度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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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各專業重大安全風險和隱患督辦匯總表
2.月度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治理匯總表
3.安全風險和隱患治理驗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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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翟鎮煤礦
????????????????????????????????? 2019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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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各專業重大安全風險和隱患督辦匯總表
填報專業:?????????????????????????????????????????????????????????? 填報日期:?? 年??? 月
序號 | 單位名稱 | 類別 | 等級 | 風險、隱患地點 | 風險、隱患描述 | 管控、治理措施 | 計劃解決時間 | 監控措施 | 整改 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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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負責人:???????????????????????????????????????????????????? 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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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2019 年( )月份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治理匯總表
填報單位:
序號 | 專業 | 類別 | 風險、隱患地點 | 等級 | 風險、隱患描述 | 管控、治理措施 | 落實資金 | 計劃解決時間 | 預案名稱 | 監控措施 | 責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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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長:?????????????????????? ??????總工程師:??????????????????? ????專業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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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月底前,分別報送到安全監察局和對口專業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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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重大(較大)安全風險和 A 級隱患治理驗收表
單位名稱 | ? | ||
風險、隱患名稱 | ? | ||
等? 級 | ? | 類? 別 | ? |
確認時間 | ? | 完成時間 | ? |
風險、隱患描述及管控、治理措施: ? ? ? ? ???????????????????????????????? 礦井負責人: ????????????????? ?????????????????總工程師: ??????????????????????????????? (單位公章) ??????????????????????????????? 年? 月?? 日 | |||
驗收意見: ? ??????????????????????????????? 集團公司部室: ???????????????????????????????????? 安監局: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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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低)安全風險和 B(C)級隱患治理驗收表
單位名稱 | ? | ||
風險、隱患名稱 | ? | ||
等? 級 | ? | 類? 別 | ? |
確認時間 | ? | 完成時間 | ? |
風險、隱患描述及管控、治理措施: ? ? ? ? ????????????????????????????? 專業/區隊(簽字): ??????????????????????????????? (單位公章) ???????????????????????????????? 年? 月?? 日 | |||
驗收意見: ? ??????????????????????????????? 專業負責人(簽字): ???????? ??????????????????????安監處(簽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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