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深入貫徹澄合百良煤司發〔2018〕31號關于印發煤礦人的行為管控考核辦法的通知,有效遏制員工不安全行為發生,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如下不安全行為管控措施:
??? 一、不安全行為管控重點
結合我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實際,通過對歷年來公司發生的不安全行為統計分析,確定我公司人員不安全行為管控的重點分別是:
(一)重點人群
新入企員工、重新返崗員工、轉崗員工、準備休假或休假歸來員工、婚喪嫁娶前后人員、情緒低落、心不在焉、性格獨特的員工、零散崗位作業人員、作業地點流動性大的員工、聯合多人作業人員。
(二)重點崗位
要關注零散崗位、特殊工種、關鍵部位的值班人員,多人作業點流程管理。
(三)重點時段
要關注中班、夜班、交接班時間、加班延點時間、突發搶修設備故障時段、檢查人員剛離開時。
(四)重點工程
要關注采煤面初采、末采、安裝、回撤,掘進巷道貫通,采掘過構造帶、富水區、瓦斯異常區,大型設備專項檢修等。
二、不安全行為預防
基層單位是本單位員工不安全行為管理的責任主體,要發揮最大潛能為員工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消滅不安全行為發生的誘因和土壤,為員工提供自覺規范作業的條件,從根本上杜絕不安全行為的發生。
(一)強化區隊、班組現場管理,提高員工自覺遏制不安全行為的積極性。
1.對員工不安全行為實行分級考核管理。各基礎區隊發現的不安全行為,自行按照相關辦法考核處理;各級管理人員檢查發現的不安全行為,按照相關辦法考核處理;公司檢查發現的不安全行為,由公司按照相關辦法進行考核處理。對區隊、班組已經查處的不安全行為當事人進行責任追究,其不安全行為納入區隊績效和評先樹優等考核。
2.各基層單位要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在不安全行為管控中的責任,并落實到人。當出現不安全行為時,不但要對當事人進行處罰,同時要追究管理者的連帶責任。確保管理干部跟班到位,不安全行為管控責任落實到位。
3.各單位要注重員工現場實操技能培訓,充分發揮“師帶徒”一對一的“傳、幫、帶”作用。在特殊時期、特殊時段、特殊任務下,加強對新員工的管理監督,以防止由于習慣性違章和僥幸心理導致不安全行為的發生。
4.持續開展現場的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工作。班前會必須針對上一班反饋的信息和本班的工作任務進行作業安全風險分析,有重點地落實安全措施;交接班要與現場危險源辨識和隱患排查處理相結合,杜絕急于早下班而手忙腳亂、無序操作等不安全行為發生,從根本上杜絕員工不安全行為。
5.各單位要對員工的作業行為實行分類管理,特別是對新員工要重點關注、重點管控。
(二)加強職業培訓,提高員工自身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能。
要加強對員工的思想教育,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加大作業規程及相關業務知識培訓力度,提高員工業務技能,使員工勝任本職工作,避免違章操作現象發生。
1.做好“不安全行為認定標準”的告知和培訓工作,讓員工知道哪些是不安全行為、其風險等級如何、會造成什么后果等,以進行自我行為約束。
2.建立完善的培訓系統,配備充足的培訓資源,創新培訓手段,建立培訓考核機制,確保培訓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設備設施管理,提高設備設施的安全可靠性。
1.加強設備檢修、維護,提高設備完好率。對存在缺陷的在用設備、設施要建立臺賬,有計劃地進行替換檢修,為員工規范作業提供硬件保障。
2.對風險高的設備和施工工序,必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編制符合現場實際的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施工前貫徹給每個參加施工的職工,使職工懂標準,知道危險源及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四)改善作業環境,為安全生產提供良好的空間保障。
要努力為員工創造安全可靠的作業環境和空間,使員工在安全的環境中作業。如按規定距離設置皮帶過橋、安全出口保持暢通等。要從粉塵和噪音治理、安全防護、噪音照明等方面落實持續改進作業環境的勞動保護。
(五)改進管理方法,全方位遏制員工不安全行為的發生。
1.各單位要有效開展不安全行為管理分析,分析高發不安全行為的類型、人群、時段等,制定針對性的管控措施,明確重點管控對象。同時,要積極探索不安全行為發生的客觀因素和主觀原因,從“人”、“機”“環”、三方面查找管理漏洞和缺陷,不斷強化管控方案。
2.生產職能部門要從定編定員、設備及備件配置、工程設計等方面做好支持和服務工作,為基層單位的安全生產創造條件。
3.基層單位要查找由于設備缺陷、作業空間受限、檢修或作業時設施不完善、防護用品不齊備等因素引發不安全行為的作業活動,從管理上進行消除和改進,消除“不違章不能干”的錯誤觀念。
4.經營部要建立全特種作業人員數據庫,動態掌握各單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做到辦證、證件復審、換證超前安排,確保符合法定要求。
5.各生產輔助區隊要大力推行標準化作業流程,合理、均衡布置工作任務,做到人崗匹配,防止搶時間、趕進度而發生不安全行為。
三、不安全行為矯正管理
要做好不安全行為人員的矯正工作。對所有查出有不安全行為的人員,適時地采取恰當的方法和措施進行行為矯正,根據行為風險等級高低及行為嚴重程度分層次、有針對性開展引導、幫教和培訓工作,避免重復發生不安全行為。
(一)發現不安全行為后,必須進行現場糾正。同時,要根據不安全行為等級,適時組織矯正培訓;對發生重大風險等級不安全行為的員工,由單位安全分管領導親自進行轉化幫教,以提高培訓教育效果;對于重復發生不安全行為的人員,要強制待崗培訓。
(二)各生產輔助區隊要每季度召開不安全行為管理座談會,及時了解不安全行為人員的思想動態,深刻剖析不安全行為發生的原因,制定具體的管控措施。
(三)要把不安全行為矯正與員工業務培訓相結合,通過員工技能的提升,減少發生不安全行為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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