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財務部出納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財務部出納工作崗位。
2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根據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負責復核經制證人員填制、稽查會計師復核后的收付記賬憑證,然后收付現金,辦理轉賬業務。
2.1.2 負責現金的提取、送存,庫存現金不得超出銀行規定的限額。
2.1.3 負責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條例,不準以白條抵庫存現金,不經同意不得挪用、濫用現金。
2.1.4 負責保管好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做到無差錯。
2.1.5 負責嚴格執行銀行結算制度,遵守結算紀律,嚴禁將銀行賬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
2.1.6 負責核對銀行賬單,對于未達賬項要逐筆查詢,并通知經辦人員;月末要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賬面余額與對賬單上余額調節相符。
2.1.7 負責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每天下午班前要結出余額,并對現金庫存進行盤點,做到賬實相符,編制現金收支日報表,做好每日每月與計算機賬的核對工作。
2.1.8 負責現金、銀行憑證的匯總工作。
2.1.9 負責回收保管作廢的銀行結算憑證。
2.1.10 負責每日上午上班后向主管匯報銀行存款余額情況。
2.1.11 負責聯系與銀行有關事宜,包括領取現金、賬單、回單、托收等。
2.1.12 負責月份現金支出計劃的編制和按時報出。
2.1.13 負責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2.2 工作關系
2.2.1 在部主任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其負責。
2.2.2 業務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
2.2.3 搞好與相關崗位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2.3 文明辦公要求
2.3.1 堅守崗位,遵守紀律。
2.3.2 說話和氣,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位、擺放有序。
2.3.5 按規定著裝和佩帶工作標準,衣冠整潔。
3 上崗標準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了解馬克思主義哲學、政治經濟學的基礎知識。
3.2.2 了解會計原理、工業會計(或專業會計)的基本知識。
3.2.3 了解會計人員工作規則。
3.2.4 了解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銀行結算辦法。
3.2.5 熟悉國營工業企業會計制度(或專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
3.2.6 了解流動資金貨款的有關規定。
3.2.7 熟悉內部銀行管理制度和辦法。
3.2.8 熟悉國家發票管理暫行辦法。
3.2.9 熟悉空白支票、印章保管的有關規定。
3.2.10 熟悉國營企業成本管理條例和實施細則。
3.2.11 了解工業企業財務管理、工業企業經濟活動分析、統計學、審計學的基本知識。
3.2.12 了解銀行信貸、銀行存款的有關規定及存貨款利率的計算方法。
3.2.13 熟悉流動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辦法。
3.2.14 熟悉工業企業流動資金指標的計算、考核內容與方法。
3.2.15 熟悉計算技術——運用珠算,達到普通五級水平。
3.2.16 了解流動資金指標分解考核的內容與方法。
3.3 政策法規知識
3.3.1 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固定資產管理辦法》、《電力工業成本管理辦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貨款通則》、《電力工業基本建設預算管理制度》中有關條文的規定。
3.3.2 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及相關政策法規的內容。
3.4 技能要求
3.4.1 在填寫各種單據編制報表和臺賬時,要求字跡工整,數碼字書寫規范。
3.4.2 復核憑證,支會現金時,有較強的分析能力和判斷能力。
3.4.3 運用珠算達到普通六級水平。
3.4.4 具有利用計算機對賬務及現金實施管理的能力。
3.5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財務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經歷。從事財務工作一年以上。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會計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職稱。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
本規范規定了財務部出納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財務部出納工作崗位。
2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根據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負責復核經制證人員填制、稽查會計師復核后的收付記賬憑證,然后收付現金,辦理轉賬業務。
2.1.2 負責現金的提取、送存,庫存現金不得超出銀行規定的限額。
2.1.3 負責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條例,不準以白條抵庫存現金,不經同意不得挪用、濫用現金。
2.1.4 負責保管好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做到無差錯。
2.1.5 負責嚴格執行銀行結算制度,遵守結算紀律,嚴禁將銀行賬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
2.1.6 負責核對銀行賬單,對于未達賬項要逐筆查詢,并通知經辦人員;月末要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賬面余額與對賬單上余額調節相符。
2.1.7 負責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每天下午班前要結出余額,并對現金庫存進行盤點,做到賬實相符,編制現金收支日報表,做好每日每月與計算機賬的核對工作。
2.1.8 負責現金、銀行憑證的匯總工作。
2.1.9 負責回收保管作廢的銀行結算憑證。
2.1.10 負責每日上午上班后向主管匯報銀行存款余額情況。
2.1.11 負責聯系與銀行有關事宜,包括領取現金、賬單、回單、托收等。
2.1.12 負責月份現金支出計劃的編制和按時報出。
2.1.13 負責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2.2 工作關系
2.2.1 在部主任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其負責。
2.2.2 業務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
2.2.3 搞好與相關崗位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2.3 文明辦公要求
2.3.1 堅守崗位,遵守紀律。
2.3.2 說話和氣,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位、擺放有序。
2.3.5 按規定著裝和佩帶工作標準,衣冠整潔。
3 上崗標準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了解馬克思主義哲學、政治經濟學的基礎知識。
3.2.2 了解會計原理、工業會計(或專業會計)的基本知識。
3.2.3 了解會計人員工作規則。
3.2.4 了解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銀行結算辦法。
3.2.5 熟悉國營工業企業會計制度(或專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
3.2.6 了解流動資金貨款的有關規定。
3.2.7 熟悉內部銀行管理制度和辦法。
3.2.8 熟悉國家發票管理暫行辦法。
3.2.9 熟悉空白支票、印章保管的有關規定。
3.2.10 熟悉國營企業成本管理條例和實施細則。
3.2.11 了解工業企業財務管理、工業企業經濟活動分析、統計學、審計學的基本知識。
3.2.12 了解銀行信貸、銀行存款的有關規定及存貨款利率的計算方法。
3.2.13 熟悉流動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辦法。
3.2.14 熟悉工業企業流動資金指標的計算、考核內容與方法。
3.2.15 熟悉計算技術——運用珠算,達到普通五級水平。
3.2.16 了解流動資金指標分解考核的內容與方法。
3.3 政策法規知識
3.3.1 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固定資產管理辦法》、《電力工業成本管理辦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貨款通則》、《電力工業基本建設預算管理制度》中有關條文的規定。
3.3.2 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及相關政策法規的內容。
3.4 技能要求
3.4.1 在填寫各種單據編制報表和臺賬時,要求字跡工整,數碼字書寫規范。
3.4.2 復核憑證,支會現金時,有較強的分析能力和判斷能力。
3.4.3 運用珠算達到普通六級水平。
3.4.4 具有利用計算機對賬務及現金實施管理的能力。
3.5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財務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經歷。從事財務工作一年以上。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會計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職稱。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