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場安全管理中,由于個別職能人員對安全法律、法規及規程、規范掌握的不透徹,對施工安全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深刻,缺乏責任心和敬業精神,存在著一些錯誤的看法,也就是存在著一些誤區:
誤區一:安全投入精簡論。有些人以甲方工期要求緊、工程造價低為借口,忽視安全環節,減少安全資金、人力投入,在不具備安全生產的情況下,違章指揮作業人員冒險作業。
誤區二:安全管理經驗論。有些人自以為曾經從事過多年施工生產,認為在別的工地就是這么干的,但沒有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存僥幸,撞大運,大的安全設施無方案、不經科學計算和試驗。不依安全操作規程,不學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管理全靠經驗。
誤區三:安全責任轉移論,典型的“以包代管”。在工程施工中有部分項目因施工單位不具備這方面的能力(資質、技術、設備等),需將這部分工程分包出去。由具備相關資質的單位來完成。有些人就認為:我將工程交給他們去做了,與他們簽有施工合同和安全責任協議書,在施工中,如果出現事故,分包單位自己負責。
誤區四:安全工作應付論。應付領導,應付檢查,走形式,搞突擊,未將安全工作當作一種日常的工作去抓去落實,或平時只停留在口頭上,得過且過,領導盯的不緊,職責部門(人員)落實不到位,工作浮在上面。領導來視察了,檢查組來檢查了,安全網便整理一下,現場道路平整一下,周轉工具碼齊一些,標牌、標語掛上幾個,熱熱鬧鬧,轟轟烈烈,似一陣風般刮過去了事。問一些人現場平時為什么無人整理?答曰:零活工人費低,無人愿意干。如果這就是他們的理由,他們的安全狀況可想而知。大家都去干“費用高”的分項工程去了,剩下保障這些“費用高”項目的基礎工作(如創造施工安全條件、現場清理等)由誰去干呢?
誤區五:狹隘利益論。這種論調基本缺乏責任心和敬業精神,存在這種思想的人的職位愈高,它所造成的危害也就愈大。由于這部分人一味看重的是自己的利益,而不顧及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將會給企業造成多么大的影響和危害。一句名言說的好:“態度決定一切”,持這種思想的人,不忠于職守,不忠于企業,安全工作(包括其它工作)將很難有起色,大多數企業也不會長期使用這樣的人擔負重要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