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在總結我國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的基礎上,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規定為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方針。
所謂“安全第一”,就是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在處理保證安全與生產經營活動的關系上,要始終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優先考慮從業人員和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實行“安全優先”的原則。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實現生產的其他目標。
所謂“預防為主”,就是按照系統化、科學化的管理思想,按照事故發生的規律和特點,千方百計預防事故的發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安全生產法》在總結我國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的基礎上,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規定為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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