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的“人”的因素
大量實踐表明,由于管理部門缺乏監督檢查,在生產中人的麻痹大意、失職、差錯、技術、精神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占了極大的比重。不容置疑,事故中存在著人的因素。人的因素,大致表現為如下四個方面:管理、違章、知識與素質。現分述如下:
(一)管理
就大的方面來說,建立安全監察機構,制定各種法規,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如安全月),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交流經驗,提出問題,確定一段時期內安全工作的重點,是“管”。就小的方面而言,在廠礦企業內部,明確各級領導直到每個工人的安全職責,設立必要的安全機構(如安全技術科),在車間一級設立專職的安全員,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消除隱患,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等等,也是“管”。
(二)違章
按其程度可分為錯、違、蠻三種。錯是過失,違是有章不循;蠻是胡作非為。
錯
按錯了電鈕;拉錯了電閘;該開甲閥而開了乙閥;該關的反而開了;該開的反而關了;該往設備內通風以保證在容器內檢修工人的安全,而誤送了氮氣,導致窒息死亡;用錯了焊條;上錯了墊片;閥裝反;線接錯;國外一染料廠生產染料中間體時,應添加燒矸,而誤加入了硫化鈉,使反應釜的溫度和壓力急驟上升無法控制而爆炸;廣州一家藥店把硼酸當硼砂出賣,等等,都是錯的實例。
導致出錯的原因:
(1)主觀上,沒有專心致志,麻痹大意,或急躁慌張,或判斷失誤。
(2)客觀上,易出錯誤的地方,都有某種相似處。一組并排相同的按鈕,一排幾何形狀相同的閥門,外觀相近的材料、藥品,在標記、符號、顏色不清的情況下,往往容易搞混。
(3)人們在相互聯系時,使用語言、手勢不準確。比如在電話里通知對方“提氧”,對方很可能聽成“停氧”。一個“提”,一個“停”,相去遠矣!有時使用手勢聯系,手勢錯誤或者不清,也是出錯的一個原因。某單位在吊裝作業中,負責傳遞信號的兩個人,忽然爭吵起來,其中一個作了個向上的手勢,開卷揚機的人遠遠看見,誤認為是啟動信號,開動了卷揚機,結果把一個正在處理故障的人手指壓斷。
違
這里主要探討一下違章的原因:
(1)懶
圖省事、怕麻煩。化工設備停車時不按程序進行,停車后該置換的不置換,該上盲板的地方不堵盲板,人為留下許多隱患。開車前不作周密細致的檢查,準備工作不扎實,升溫、升壓、升速,不按規定步驟進行。不給運轉設備的潤滑點加油就急于開車。在正常生產中,不進行巡回檢查,甚至在崗位上睡覺,或者“串崗”、“脫崗”,生產中的隱患不能及時發現。在登高作業中,為了省事,不搭腳手架,隨便在高空的管道上爬來爬去,在高層樓上清理腳手架和雜物,隨便往下扔。
(2)趕
趕時間、搶任務。設備有了問題,湊合著使用(趕進度);明知容器內部溫度尚高(降溫要時間),明知設備內有可燃易爆氣體(置換費時間),不采取嚴密的措施,就命工人冒險作業,或者是對周圍情況心中無數,盲目工作。
(3)習慣
把日常生活中的習慣帶到工作上。在多數化工廠一個平時吸煙問題,一個在檢修期戴安全帽問題,似乎成了老大難。再如留長辮、穿褲頭、背心、高跟鞋上班……
(4)遺忘和大意
有個煉油廠停車檢修時,用蒸汽掃線,把蒸汽管線和油品管線聯通的那個閥門打開了。掃完線后,此閥忘記關閉,待再次開車時,油品通過此閥流入蒸汽系統而導致火災,后來又用油品污染過的蒸汽滅火,等于“火上澆油”擴大了事態。
蠻
(1)不知利害亂動機器設備。
(2)充英雄好漢。明明知道容器內有毒氣偏要“我進去試試看”。還有這樣一件可笑的悲劇:兩個青年人在鍛壓機旁開玩笑,一個說“我把頭放上去你敢踩閘?”一個說:“敢。”一個真的墊上了頭,一個也真的踩了閘(這里指開關)……某礦山放炮,有位青年不隱蔽,聲稱要看“天女散花”,結果被炸身亡。
(3)不講科學。如某化肥廠領導,不聽工人勸阻,強行把一個常壓的碳銨結晶器,改為在七個壓力下使用。加壓時法蘭漏氣,頂蓋變形鼓起,于是就把頂蓋焊死,在頂蓋上加一根槽鋼補強,工人不敢操作,工段長和一名副班長親自開車,結果,在爆炸聲中兩人同歸于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