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統計表明,約85%的傷害事故是“三違”行為造成的;行為科學研究表明,一個人一天的所有行為當中,大約只有5%是屬于非習慣性的,而剩下的95%的行為都是習慣性的。這兩組數據告訴我們,要預防事故、遠離傷害,必須先從改變員工行為、培養良好的安全行為習慣開始。
如何改變行為?首先要認識到行為是如何產生的。
人的行為分為兩類,一類是非理念行為,就是前面所講的占全部行為5%的非習慣性行為,它不受理念而由動機支配決定,其典型的公式為:

需求——動機——行為,是行為機制的初始環節。從中可以看出,人的行為都是由需求和動機引發的,需求和動機沒有發生,行為就不可能出現,需求和動機共同構成了行為的驅動力。行為目標,是行為機制的第二環節。這個環節表明,在動機激發和維持下的行為是指向目標的。舉例來說,一個工人按現場上司的要求去按一個開關,那這個行為背后的態度是聽上司的話,其動機是要與上司建立和諧的關系,背后隱藏的需求是工人想被組織認同,與行為要達成的目標一致。
非理念行為一個很大的特點是:當需求得不到滿足,動機就會消失,行為也會隨之改變,因而這種行為是不穩定的。
另一類是習慣性行為,是由個人的理念來支配的,往往表現為“無意識”,所以也叫潛意識或下意識行為,它直接反映了行為人隱藏的價值觀和態度,典型的公式為:

譬如一個人養成了闖紅燈的行為習慣,表現出不遵守交通安全規則的態度,其背后的理念必然是“闖紅燈一般不會出事”。這種態度是比較難以糾正的,行為是難以改變的。
習慣性行為是由價值觀來驅動的,與由于動機而強行養成的“行為習慣”相比,來源于價值觀而產生的行為習慣自然而持久。
那么,行為是如何被改變的呢?又是如何走向習慣的呢?良好的安全習慣到底從何而來?首先要通過觸發動機改變態度(或稱行為意向),并建立起一種行為,然后使這種非理念性行為轉化為理念性行為,這個過程我們簡單用如下公式來表達:

安達思行為改變公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