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實行“國家監察、行政管理、群眾監督”的安全管理體制。國務院《批轉勞動人事部、國家經委、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和勞動安全監察工作的報告的通知》中明確規定,要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指導下搞好安全生產;經濟管理、生產管理部門和企業領導必須堅決貫徹“管生產的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特別是在經濟體制改革中要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講效益必須講安全;勞動部門要盡快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監察制度,加強安全監察機構,充實安全監察干部,監督檢查生產部門和企業對各項安全法規的執行情況,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應有的監察作用;工會組織要加強群眾監督,對于企業行政領導忽視安全生產,工會要提出批評和建議,督促有關方面及時改進。國家監察、行政管理和群眾監督三個方面有一個共同目標,就是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層次、不同的方面來推動“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貫徹,協調一致搞好安全生產。
一、國家安全監察
國家監察是指設在勞動部門的勞動安全監察機構,按照國務院賦予的權力進行的安全監察活動,其監察具有法律的權威性和特殊的行政法律地位。勞動安全監察是以國家的名義,并以國家的權力對國民經濟各部門及企業的安全工作實行法制性監督,糾正和懲誡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行為,保證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的貫徹實施。
現在,國家已經制定、發布了大量的安全法規,只要遵章守法,安全生產就有了基本的保證。然而,這些法規只規定了人們在生產過程中應該怎樣做、允許怎樣做和禁止怎樣做,卻沒有規定一旦違反了這些法規,造成了損失,將要在法律上承擔責任和受到懲罰,也沒有解決怎樣做才能使之承擔責任和受到懲罰。換句話說,就是只解決了有法可依的問題,而沒有解決執法必嚴和違法必究的問題,不能真正發揮出法的強制作用。
為了解決執法必嚴和違法必究的問題,就不但要制定、發布大量確定行為規則的法(法律上稱之為實體法或主法),而且還要制定、發布如何執法的法(程序法或助法),還要指派一個有權威的執法機構依據程序法去實現實體法,才能把實體法潛在的強制力變成現實的強制力,真正體現出法制的威力來。國家制定安全監察法規(即程序法),安全監察機構依照此法進行安全監察活動,把法制的威力實際體現出來(即實現實體法),實現監督的職能。在監察過程中及時收集、整理各種信息,反饋給各級決策部門,從而實現有效的控制,達到實現安全生產的目的。
二、行業(部門)管理
行業歸口管理部門與企業主管部門必須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組織管理本行業、本部門經濟工作中,加強對所屬企業的安全管理。行業(部門)安全管理的主要職責是對行業(部門)所屬企業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宏觀控制,以提高整個行業(部門)的安全管理和技術裝備水平,控制和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保障職工安全健康和生產任務順利進行。行業(部門)安全管理的職責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制定本行業(部門)的具體規章制度和安全規范,并組織實施;
2)實行安全目標管理,制定本行業(部門)安全生產(包括安全、防塵、防毒等)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確定方針、目標、具體措施和實施辦法,納入企業經濟承包制的考核內容和企業的升級條件,并嚴格執行;
3)在重大經濟、技術決策中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和內容,組織和指導企業制定和落實安全措施計劃,督促企業改善勞動條件;
4)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進、技術改造中貫徹執行主體工程與安全衛生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規定,在組織開發新材料、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中,執行有關安全生產規定;
5)參與組織對本行業(部門)的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6)對本行業(部門)所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督促檢查,解決存在的問題和隱患,組織或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協助國家監察部門查處違章失職行為;
7)組織本行業(部門)的安全檢查、評比和考核,表彰先進,總結和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行業(部門)安全管理包含著監督檢查的職能。有些行業???? (部門)設置了安全工作機構,具體負責本行業(部門)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工作。這種行業(部門)安全檢查的性質是屬于按行業歸口或行政隸屬關系,自上而下進行的自我監督和業務監督。它與國家勞動安全監察在性質、地位和職權上都有很大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