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規范工程項目施工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防止人員傷亡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二、特種作業工種范圍
本公司目前的特種作業工種是指:
1.電工(安裝、照明、維修)由市供電部門培訓發證。
2.起重機械作業(塔吊、汽吊、施工電梯、開機和指揮)由市勞動局培訓發證。
3.金屬焊接(氣焊、電焊)有市勞動局培訓發證。
4.機動車輛駕駛員由市公安局交通車輛管理部門發證。
5.建筑登高作業(架子工、吊裝工)由市勞動局培訓發證。
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規定
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對操作人員本人及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業者。
特種作業人員除接受本單位的一般安全知識普及教育外,必須取得本工種規定的專業部門培訓考核的合格證書,才能上崗獨立操作。持有學習證、實習證者,必須有師傅帶領在場一起操作,不準單獨頂崗操作,沒有取得本工種合格證者一律不得從事該工種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持證者,必須按規定參加定期復審,超出規定期限不參加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不得繼續從事本工種獨立作業。
四、[管理]
公司安全生產部門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為責任人。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作業的檢查,認真查處違章作業行為。
工程項目部應嚴格執行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管理規定,工程施工現場不得使用無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特種工種作業。
公司勞務管理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實行檔案管理,掌握公司內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在工程項目的配備、操作人員的技能水平及取證后的教育培訓等情況。定期檢查從事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許可證的有效性情況,及時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復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