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起決策作用,公司內部重大安全活動等須經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決定。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政策,執行勞動保護方針、法規,確保本公司安全生產條件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秩序。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體系。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組織公司級安全生產檢查。重要安全事項決定等。
4、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和安排落實安全生產工作。
5、研究決定在實現公司安全生產目標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6、重要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及重大項目的計劃、研討與決策。
7、重大安全生產投入的申請、研討與決策。
8、決定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整改落實。
9、重大安全責任的考核。獎勵正確的安全行為,懲罰錯誤的不安全行為。
10、聽取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情況,對內部重傷以上的工傷事故及道路交通責任死亡事故作出事故責任處理決定。
11、研究決定公司內部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的獎懲,審查安全經費的使用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