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部門,對本部門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負組織落實、督促檢查、實施改進和全面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對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及規定、組織落實公司職業危害管理制度; 督促員工遵守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管理制度;
2負責對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具體實施;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消除職業危害; 督促接觸職業危害的員工正確佩戴使用好勞動保護用品;
3積極采用新工藝,新方法,不斷改善作業環境,減少或消除有毒有害物質對員工身體傷害和環境的影響; 負責組織職業健康設備設施故障的搶修,確保職業健康設備設施處于良好狀態;當職業危害因素超標時,組織對職業健康設備設施的改進;
4加強對員工身體健康有影響的操作崗位職業危害因素的檢查, 積極提出治理改進意見及措施;加強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保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