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了打擊違規亂紀行為和激勵安全生產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個人和單位,保持安全生產的良好局面,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各部及車間(以下簡稱各單位)
3、職責
3.1各單位負責人負責對本單位先進個人的舉薦或選舉。
3.2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有權對下級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制度做出獎罰決定。
3.3公司安委會負責對各類獎罰異議的仲裁。
3.4公司綜合部負責每月獎罰的匯總,并在相應人員的工資表中體現。并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資金具體發放。
4、獎罰原則
有章可依,有章必依;
有功必獎,有過必罰;
獎罰嚴明,人人平等。
5、獎罰形式
獎勵:嘉獎、記功、記大功;
處罰:警告、記過、記大過、留職檢查、解聘。
6、獎罰程序
6.1獎罰從建議到執行不得超過3個月。
6.2審批權限:中層主管以上員工記大過、留職檢查、解聘者由總經理批準,其余人員由行政人事部主任批準,并報總經理備案。
6.3對員工做出處罰決定之前,應當聽取其意見;員工對處罰決定不服的,有權向工會申訴;工會認為對員工的處罰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對于工會提出的意見,公司應當在2周內給予答復。
6.4公司根據本規則的規定解聘員工時,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公司的解聘決定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內容,要求重新研究處理時,公司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6.5對員工的獎罰一經決定,制成書面通知送達本人,并在公司范圍內公布;記小過以上處分同時記入其勞動人事檔案。
6.6若經濟損失的賠償從員工本人的工資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7、相關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生產區禁煙制度》
《工藝管理制度》
《八條禁令》
《考勤管理制度》
《交接班管理制度》
《員工手冊》
《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標準化手冊》
《鑫宇公司考核細則》
《獎金發放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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