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保障本公司生產供水、用水安全,保障生產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應于公司供水、供水設備、管網及用水、用水設備設施的安全。
3、職責
3.1設備科負責供水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3.2電儀車間負責公司生產、生活用水的供給安全。
3.3各用水單位負責本單位用水設備設施安全。
4、供水安全
4.1生產技術部組織制定供水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監督供水、用水設備安全。
4.2電儀車間水泵工及化產車間新鮮水操作工,應按規定定時向蓄水池補水,監控水泵運行,保持水池貯存量符合規定。巡回檢查蓄水池防護裝置,防止淹溺事故。
4.3循環水操作工應按時向用水單位供水,及時補、排水和添加阻垢劑,控制供水壓力、流量滿足生產用水需求。
4.4供水人員沒接到上級領導通知,不得任意停止供水。
4.5突然停電或供水設備設施出現故障,不能保證供水時,應向車間和生產技術部及時報告,采取應急措施,保證向斷水將影響安全的設備供水。
5、用水安全巡回檢查
5.1用水單位應對本單位人員進行用水、用水設備設施安全培訓,掌握用水量控制技術。
5.2用水單位應控制用水,保持用水設備設施運行,確保不影響安全生產。
5.3用水崗位操作人員發現供水量、水壓不符合工藝要求,冷卻水溫過高影響安全,應及時向車間報告,由班長通知供水人員進行調整。
6、供水管網安全
維修人員應對供水管網進行巡回檢查,維持管道、閥門及保溫層完好。
7、相關記錄
《供水記錄》。
《巡檢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