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進一步規范安全管理,實現對風險的超前管控,使全體員工能在生產中了解到風險存在的重要性,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重大安全風險警示告知管理。
3.建立并保持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程序,以全面辨識生產系統和作業活動中的各種風險,明確風險可能產生的危害及其后果,并對風險進行分級、分類、檢測、預警、控制,達到預防事故發生的目的。
4.公司應組織員工對風險進行全面、系統的辨識和風險評估,并確保風險辨識前要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辨識范圍覆蓋企業的所有活動及區域、對所有工作任務建立清單并逐一進行風險辨識和風險評估、對風險辨識和風險評估資料進行統計、分析、整理、歸檔。
5.風險辨識、風險評估應采用切實可行的方法和程序,且與現場實際相符,對辨識出的風險進行分級分類,風險辨識時考慮正常、異常和緊急三種狀態及過去、現在和將來三種時態。
6.工作程序或標準改變、生產工藝發生變化以及工作區域的設備和設施有重大改變時,能及時進行風險辨識和風險評估。發生事故、出現重大不符合項時,能及時進行風險辨識和風險評估。
7.風險管理對象、管理標準和管理措施的制定,在對風險進行辨識、分析的基礎上應提煉出相應的風險管理對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7.1風險管理對象的提煉要具體、明確,一般應按照人、機、環、管四種風險類型來確定;
7.2針對風險管理對象應制定相應的管理標準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7.3管理標準和措施的制定,應遵從全面性原則、可操作性原則和全過程原則;
7.4管理標準和措施的制定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7.5應組織相關專業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管理標準和措施進行修訂和完善。
8.應采取措施對風險進行監測,以確定其是否處于受控狀態。并確保風險監測方法適宜并在風險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確;風險監測設備靈敏、可靠;風險監測信息傳遞通暢;相關信息能及時錄入管理系統。
9.應采取措施對風險產生的危害進行預警,使管理層和責任人能夠及時獲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風險預警應針對不同級別、類別和不同程度的風險制定相應的預警方法;建立完備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預警信息傳遞通暢、及時。
10.應建立程序確保風險管理標準、風險管理措施及相關制度的貫徹執行,以實現對風險的控制。
10.1對風險的控制遵循消除、預防、減弱、隔離、連鎖、警示的原則;
10.2風險辨識、風險評估、風險管理標準與措施的制定及隱患消除、控制效果評價等環節符合PDCA的運行模式;
10.3制定年度生產作業計劃時應以上年度風險評估報告為依據,充分考慮本年度計劃實施時的潛在風險;
10.4根據風險辨識、風險評估結果,編制《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急預案》及其他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11.風險警示公告。在重大風險區域設置安全風險公示牌;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并標明危險源、可能造成的事故、防范或應急處置措施及報告電話等內容;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工作場所和崗位,設置明顯警示標志或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應急設備設施和撤離通道,強化危險源檢測和預警。
12.安全風險公示欄必須保持清潔,其他人員不得無故進行抹擦和涂改。
13.管理人員和主要責任人必須熟知重大安全風險的類型特征。
14.各部門、區隊、班組每周必須對本單位進行安全風險的排查,將排查出的安全風險匯總上報管控辦,管控辦對重大安全風險要以公告形式公布,讓廣大員工對安全風險存在的危害引起足夠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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