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理管理制度有:崗位責任制度、培訓教育制度、審查核驗制度、檢查驗收制度、隱患督促整改制度、事故處理與報告制度、工地例會制度、安全監理巡視檢查制度、資料歸檔管理制度等。
一、崗位責任制度
1、項目監理部實行項目總監負責制,項目總監對其監理的項目承擔安全生產監控直接領導責任。
2、駐地辦各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對其監理的項目承擔安全生產監控責任。
3、駐地辦成立以駐地監理工程師為首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監控領導小組,由各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擔任組員,明確責任,分工負責,對其監理的項目進行安全生產的監控。
4、嚴格按照施工安全監督管理程序進行控制。
5、駐地辦有關監理人員應認真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規程、標準;特別是《安全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的相關內容。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的監控管理水平,積極落實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監控管理制度。
二、培訓教育制度
為了加強現場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必須提高全體監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技能,形成安全監理工作人人參與、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特制定以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月1-5日、16-20日組織進行安全法律、法規及安全知識學習;
2、由駐地監理工程師或副駐地監理工程師組織、主持;
3、地點:現場監理辦公室;
4、內容: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及相關文件;
5、學習形式:閱讀、授課;
組織學習應在不影響現場監理工作的前提下,時間安排可相對靈活安排,所有監理人員必須經過相關內容的培訓學習。
三、審查核驗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范、規程、標準、制度、強制性條文和上級相關規定。
2、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理進行全面監控,項目監理部在開工前應認真檢查施工單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條件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
(1)審查施工單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投入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3)檢查施工單位是否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審查施工單位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審查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合法資格,是否與投標文件相一致;
(5)審核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是否合法有效。
(6)檢查現場作業人員是否進行開工前安全教育和培訓,并取得合格證;
(7)檢查施工現場安全設施、設備、施工工藝、施工技術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規程、標準、強制性條文的要求;
(8)檢查是否建立健全危害、危險物品防治措施,為操作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9)檢查是否有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人員應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
(10)審查施工單位冬季、雨季等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況;
(11)審查施工總平面布置是否合理,辦公、宿舍、食堂等臨時設施的設置以及施工現場場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3、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4、審查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四、檢查驗收制度
為使施工現場的各種施工設施、安全防護設施符合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及標準規范規定,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現場的各類腳手架、物料提升設備、大型施工機具、施工用電、模板工程等在施工過程中或交付使用前,都必須進行檢查驗收。
2、驗收工作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進行,項目有關人員參加。 對重大設施的驗收,還應通知公司相關部門參加。
3、驗收方法: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標準、規范、規程的規定, 采用'看','量'、'測','荷載試驗','動作試驗'等方法進行定性、定量驗收。
4、驗收工作必須有明確的結論,并填寫檢查驗收表。
5、檢查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設施、機具、項目部必須定期組織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否則不得繼續使用。
6、對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設施和機具,投入使用造成事故的,追究項目經理的責任。
五、隱患督促整改制度
1、發現隱患:監理人員在進行日常檢查時,要突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檢查,尤其是重點工作面、日常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帶”納入列表管理,有計劃地開展不定期的現場隱患排查。
2、記錄隱患:安全監理人員應該立即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情況進行現場記錄。
3、匯總隱患:由安全監理人員對記錄的安全隱患進行分類匯總,并進行信息處理。
4、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安全監理人員對項目部拒不整改的安全隱患,及時下達安全監理通知,督促項目部及時進行整改,同時建立安全隱患登記臺帳。
5、實施整改:施工單位必須根據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實施整改。施工單位要求建立隱患公示牌,對本單位負責整改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公示,并及時修改、填充相關整改信息。
6、反饋整改信息:隱患整改完成后,施工單位必須及時向駐地辦安全監理工程師反饋整改信息。
7、復查驗收:由駐地辦安全工程師組織復查驗收,復查情況及時在安全通知書和安全臺賬中注明或再次下發安全隱患整改指令。
8、施工單位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后,嚴格按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時填寫整改反饋通知單,及時上報駐地辦。
9、復查時,駐地辦安全監理人員必須按照監理通知書存在的情況如實的進行檢查。
10、經復查未整改或整改未達到要求的,安全監理工程師應該在整改反饋單中注明,情況嚴重的再次下發整改指令或者以紅頭文件上報業主。
11、實行隱患整改報告制度。對查出的隱患進行分類管理,分級整改。
12、加強對隱患排查整改情況的日常監控力度。安全監理人員每天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檢查記錄,發現未整改的必須查明原因,并對已完成的整改項目及時安排人員進行復查。
六、事故處理與報告制度
1、監理機構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以監理通知書的形式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反饋,情況嚴重的,上報總監辦,由總監簽發工程暫停令,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2、施工單位對存在的安全事故隱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機構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如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如實按照事故的級別及國家規定立即向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報告;
4、事故發生后,嚴禁隱瞞不報,所上報的一切事故由公司有關領導協同上級有關部門一同調查,按程序進行處理。
5、在實施事故處理過程中,監理機構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同時要全過程跟蹤,并做好相應的記錄,各類相關資料,應及時整理歸檔。
七、工地例會制度
1、定期召開專題安全監理例會,把安全監理控制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加強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協調,對施工現場安全技術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總結和制定有效對策。
2、對每日施工運行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安全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在監理日志中做好專項記錄,月報中列出專項對每月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分析,總結控制方法。
八、安全監理巡視檢查制度
1、現場監理人員應對施工現場安全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視檢查,配合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做好監督管理工作,對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部位,及時書面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責令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呈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監理人員應在施工過程中采取巡查或抽查的方式,隨時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進行檢查,對檢查存在的問題,應按輕重緩急來綜合解決,對于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應當立即制止,對于一時難以解決的,應組織召開施工現場安全問題專題會,及時研究解決方案,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3、有關安全的主要部位、關鍵部位,監理人員要加強巡視、旁站,督促施工單位安檢人員的到位情況;
4、巡視檢查腳手架、塔吊、龍門架體的垂直度;模板支撐系統的整體剛度、強度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用電和漏電保護系統是否符合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指令停止施工并進行整改。
5、檢查現場施工單位是否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章施工作業;
6、定期巡視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性較大的工程作業情況;
7、檢查施工現場起重機械、腳手架、模板以及其它安全設施的驗收手續;
8、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9、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積極參與各安全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10、要求施工單位對其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提供出產合格證及安全性能說明文件。
九、資料歸檔管理制度
1、安全監理資料必須收集及時、真實完整、分類明確,應能夠全面反映監理人員依法履行安全監理職責的情況。
2、安全監理資料應按崗位職責分工,由監理人員編制與填寫。
3、安全監理資料的管理應由駐地理工程師負責,并指定專人負責監理資料的整理、分類及立卷歸檔。
4、安全監理資料應采用書面文字和音像形式,并以文字形式作為傳遞、反饋、記錄各類信息的憑證,監理人員應做好資料的收發記錄和簽證。
5、監理日志中應當記錄施工現場安全監理工作情況,記錄發現和處理的安全問題及現狀。
6、監理人員應做好監理例會及安全專題會議的記錄和紀要,紀要 會簽要及時。
7、安全監理資料應在監理工作結束后,匯同其他監理資料,及時整理歸檔。
8、安全監理檔案的驗收和移交應履行相關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