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安全專責是監督、監察公司安全工作的執法者,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和指示,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監督、監察責任。行使安全否決權,有權制止一切不利于安全生產的各類違章,監督、監察、執行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項規章制度。
2熟悉貫徹并認真執行各類與安全有關的規程、規定、規章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決定指示意見。
3監督、監察公司認真執行安裝工藝規程及部頒驗收標準情況,監督工程安裝質量及有關崗位工作質量,及時下發安全整改通知單,督促消除設備缺陷及各類不安全因素,實現安全生產總目標及分目標。對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指示及時到位監督實施。
4監督、檢查公司在計劃、布置、檢查、整改、考核工作的同時,達到工作計劃中有安全項目、經營承包中有安全目標、生產過程有安全措施、安全教育有培訓計劃、工作總結中有安全內容、安全活動有正式記錄的標準,監督有關專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到位情況,及時提出到位意見。
5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上級提出整改建議和措施,全年到工作現場時間不少于70%,每月至少五次巡視生產現場,檢查現場安全措施,查禁違章,及時到位完成安全監察任務。每月至少參加四次班組安全活動并做出評價。
6參加公司事故調查,提出對策,制定防范措施,監督公司對事故“四不放過”的執行情況,并按規定填報報表。
7參加公司季節性安全大檢查,針對檢查出的問題,負責匯總上報、制定解決措施,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下發安監通知書,對違章作業、工器具狀況、工程安裝質量、安全措施防范、施工工程缺陷隱患以及人員的技術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8監督檢查各級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參加新建、擴建、改建、更改工程的竣工驗收,按規定要求及時準確上報事故報表,參加查禁違章工作,及時提出查禁違章建議,針對違章情況予以通報并及時記入違章檔案。
9工程竣工驗收送電時應到位監督,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監督檢查,參加對車輛的年檢,組織機動車駕駛員的考試及春秋兩季安全大檢查工作,對車輛的技術狀況、維護保養等進行監督檢查。
10負責對公司所用臨時工、外包工進行資質初審查,監督組織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規》考試,監督安全用具、電氣工具的定期試驗和合理使用情況,監督消防設施的配置存放和使用情況。每月30日前將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存在問題和應采取的措施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
11監督各級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在規劃、安裝、調試、投運全過程中實施安全監督,達到市公司及本部門規定的要求。
12熟知公司各生產環節、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及薄弱環節,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加強安全管理工作,行使安全否決權,查禁各類違章,對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議及時采納上報,并督促加以解決。
13完不成上述安全責任制到位標準,按公司經濟責任制進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