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定代表人的領導下協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直接領導安監部的工作,必須做到定期聽取匯報,及時指導安監部的工作,對安監部的職能作用得以正常發揮負責。
3、定期組織公司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落實重大隱患的整改工作。
4、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組織審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安排實施。
5、調動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關心其晉級職稱評定,及時獎勵有功的安全管理人員及多年勤懇工作未發生失誤的安全管理人員。
6、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7、審批相關各種安全作業證,參加各種事故的技術分析。
8、保證安全標準化活動開展工作得到有效貫徹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