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車間 (隊)主任(隊長)安全職責。
1. 車間(隊)主任(隊長)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 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車間(隊)貫徹執行,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3. 組織制訂并實施車間(隊)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4. 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隊)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組織并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5. 每周組織一次全車間(隊)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并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6. 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并獎勵先進班組和個人。
7. 對本車間(隊)發生的事故要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及時報告和處理,負責保護事故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8. 負責一級動火和固定動火點的申請,審批二級動火,組織并落實好動火時的安全措施。
9. 建立本車間(隊)安全管理網,配備安全工程師、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車間(隊)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10. 建立健全車間(隊)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時有人管生產,管安全。
第二條 車間(隊)生產副主任(副隊長)安全職責。
1. 對車間(隊)安全生產負責。
2. 及時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堅持生產與安全“五同時”。
3. 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
4. 在生產過程中發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要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態擴大。
5. 貫徹執行工藝操作紀律和操作規程,杜絕或減少非計劃停工和跑、冒、串事故,實現安、穩、長、滿、優生產。
6. 負責組織車間(隊)范圍內的安全檢查。
7. 負責落實車間(隊)大檢修及臨時搶修施工時安全措施,制訂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監護人員。
8. 負責對車間(隊)干部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考核。負責檢查新入廠人員的車間(隊)級安全教育工作。
第三條 車間(隊)設備副主任(副隊長)安全職責。
1. 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于設備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定、標準,負責制訂和修訂各類設備的維護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2. 負責本車間(隊)設備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
3. 在制訂有關設備改造方案和編制設備檢修計劃時,應有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措施內容,負責落實安全措施。
4. 組織設備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有計劃地修改更換,按期實現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項目。
5. 負責對車間(隊)范圍內職工進行設備維護、保養、使用等安全知識的培訓考核。
6. 負責落實車間(隊)安技裝備和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四條 車間(隊)工藝技術人員安全職責。
1. 負責安全生產中的工藝技術工作,確保各項技術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 負責編制車間(隊)安全技術規程及管理制度。在編制開停工、技術改造方案時,要有可靠的安全衛生技術措施,并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3. 對本車間(隊)職工進行生產安全操作技術與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組織安全生產技術練兵和考核。
4. 每天深入現場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作業,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
5. 參加車間(隊)新建、擴建、改建工程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參加工藝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6. 發生生產和與生產有關事故,及時向安全主管部門報告,參加生產和有關事故調查、分析。
7. 負責裝置檢修、停工、開工安全技術方案的制訂,對方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第五條 車間(隊)設備技術人員安全職責。
1. 負責設備安全管理。
2. 負責編制車間(隊)設備操作安全技術規程及管理制度。在編制設備維護、檢修、保養制度、方案時,要有可靠的安全衛生技術措施,并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3. 對本車間(隊)職工進行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知識培訓,組織設備安全生產技術練兵和考核。
4. 每天深入現場檢查設備安全運行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作業,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
5. 參加車間(隊)新建、擴建、改建工程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參加設備改造、設備操作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6. 發生設備和與設備有關事故,及時向安全主管部門報告,參加設備和有關事故調查、分析。
7. 負責裝置停工檢修安全技術方案的制訂,對方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第六條 車間(隊)安全技術人員安全職責。
1. 車間(隊)安全技術人員在車間(隊)主任(隊長)領導下,負責車間(隊)的安全技術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并檢查督促執行。在業務上接受安全監督部門的指導,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有權直接向安全技術監督部門匯報工作。
2. 負責或參與制訂、修訂車間(隊)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3. 負責編制車間(隊)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4. 協助車間(隊)領導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工作,負責新入廠人員的車間(隊)級安全教育,指導并督促檢查班組(崗位)的安全教育。
5. 負責安排并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 按照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參加車間(隊)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三同時”審查,落實裝置檢修、停工、開工的安全措施。
7. 負責車間(隊)安技裝備、滅火器材、防護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車間(隊)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 每天深入現場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檢查落實動火安全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9. 參加車間(隊)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10.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格化。
第七條 段長(值班主任、大班長)、班組長安全職責。
1. 貫徹執行企業和車間(隊)對安全生產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負責本工段(班組)的安全生產。
2. 組織職工學習并貫徹執行企業、車間(隊)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3. 組織并參加班組安全活動日及其它安全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 負責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5. 負責班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力量消除,并報告上級。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6. 負責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督促教育職工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7. 組織班組安全生產競賽,表彰先進,總結經驗。
8. 負責班組建設,提高班組管理水平。保持生產作業現場整齊、清潔,實現文明生產。
第八條 班組安全員職責。
1. 班組安全員由班(組)長或副班(組)長兼任,接受車間(隊)安全員的業務指導,做好本班(組)的安全工作。
2. 組織開展本班(組)的各種安全活動,負責安全活動記錄,提出改進安全工作意見和建議。堅持班前安全講話,班后安全總結。
3. 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班組、崗位安全教育。組織崗位技術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4. 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5. 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 發生事故時,及時了解情況,維護好現場,救護傷員,并向領導報告。
第九條 生產操作人員安全職責。
1. 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 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條件。
3. 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在發生事故時,及時地如實向上級報告,按事故預案正確處理,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 按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 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 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7. 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8. 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第十條 全體職工安全職責。
1.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企業的每個職工都應在自己的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 針對石化企業“連續性強、高溫高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行為特點,石化行業的每個職工都要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嚴細認真地做好各項工作。
3. 認真學習和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遵守人身安全十大禁令,防火、防爆十大禁令,防止貯罐跑油(料)十條規定等安全生產的各項禁令和規定。
4. 嚴格遵守本崗位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勞動、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紀律。
5. 認真學習并執行安全用火、安全檢修、進設備作業等直接作業環節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不違章作業。
6. 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在發生事故時,及時地如實向上級報告,按事故預案正確處理,并保護現
1. 車間(隊)主任(隊長)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 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車間(隊)貫徹執行,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3. 組織制訂并實施車間(隊)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4. 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隊)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組織并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5. 每周組織一次全車間(隊)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并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6. 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并獎勵先進班組和個人。
7. 對本車間(隊)發生的事故要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及時報告和處理,負責保護事故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8. 負責一級動火和固定動火點的申請,審批二級動火,組織并落實好動火時的安全措施。
9. 建立本車間(隊)安全管理網,配備安全工程師、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車間(隊)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10. 建立健全車間(隊)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時有人管生產,管安全。
第二條 車間(隊)生產副主任(副隊長)安全職責。
1. 對車間(隊)安全生產負責。
2. 及時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堅持生產與安全“五同時”。
3. 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
4. 在生產過程中發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要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態擴大。
5. 貫徹執行工藝操作紀律和操作規程,杜絕或減少非計劃停工和跑、冒、串事故,實現安、穩、長、滿、優生產。
6. 負責組織車間(隊)范圍內的安全檢查。
7. 負責落實車間(隊)大檢修及臨時搶修施工時安全措施,制訂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監護人員。
8. 負責對車間(隊)干部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考核。負責檢查新入廠人員的車間(隊)級安全教育工作。
第三條 車間(隊)設備副主任(副隊長)安全職責。
1. 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于設備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定、標準,負責制訂和修訂各類設備的維護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2. 負責本車間(隊)設備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
3. 在制訂有關設備改造方案和編制設備檢修計劃時,應有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措施內容,負責落實安全措施。
4. 組織設備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有計劃地修改更換,按期實現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項目。
5. 負責對車間(隊)范圍內職工進行設備維護、保養、使用等安全知識的培訓考核。
6. 負責落實車間(隊)安技裝備和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四條 車間(隊)工藝技術人員安全職責。
1. 負責安全生產中的工藝技術工作,確保各項技術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 負責編制車間(隊)安全技術規程及管理制度。在編制開停工、技術改造方案時,要有可靠的安全衛生技術措施,并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3. 對本車間(隊)職工進行生產安全操作技術與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組織安全生產技術練兵和考核。
4. 每天深入現場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作業,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
5. 參加車間(隊)新建、擴建、改建工程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參加工藝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6. 發生生產和與生產有關事故,及時向安全主管部門報告,參加生產和有關事故調查、分析。
7. 負責裝置檢修、停工、開工安全技術方案的制訂,對方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第五條 車間(隊)設備技術人員安全職責。
1. 負責設備安全管理。
2. 負責編制車間(隊)設備操作安全技術規程及管理制度。在編制設備維護、檢修、保養制度、方案時,要有可靠的安全衛生技術措施,并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3. 對本車間(隊)職工進行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知識培訓,組織設備安全生產技術練兵和考核。
4. 每天深入現場檢查設備安全運行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作業,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
5. 參加車間(隊)新建、擴建、改建工程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參加設備改造、設備操作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6. 發生設備和與設備有關事故,及時向安全主管部門報告,參加設備和有關事故調查、分析。
7. 負責裝置停工檢修安全技術方案的制訂,對方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第六條 車間(隊)安全技術人員安全職責。
1. 車間(隊)安全技術人員在車間(隊)主任(隊長)領導下,負責車間(隊)的安全技術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并檢查督促執行。在業務上接受安全監督部門的指導,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有權直接向安全技術監督部門匯報工作。
2. 負責或參與制訂、修訂車間(隊)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3. 負責編制車間(隊)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4. 協助車間(隊)領導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工作,負責新入廠人員的車間(隊)級安全教育,指導并督促檢查班組(崗位)的安全教育。
5. 負責安排并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 按照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參加車間(隊)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三同時”審查,落實裝置檢修、停工、開工的安全措施。
7. 負責車間(隊)安技裝備、滅火器材、防護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車間(隊)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 每天深入現場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檢查落實動火安全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9. 參加車間(隊)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10.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格化。
第七條 段長(值班主任、大班長)、班組長安全職責。
1. 貫徹執行企業和車間(隊)對安全生產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負責本工段(班組)的安全生產。
2. 組織職工學習并貫徹執行企業、車間(隊)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3. 組織并參加班組安全活動日及其它安全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 負責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5. 負責班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力量消除,并報告上級。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6. 負責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督促教育職工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7. 組織班組安全生產競賽,表彰先進,總結經驗。
8. 負責班組建設,提高班組管理水平。保持生產作業現場整齊、清潔,實現文明生產。
第八條 班組安全員職責。
1. 班組安全員由班(組)長或副班(組)長兼任,接受車間(隊)安全員的業務指導,做好本班(組)的安全工作。
2. 組織開展本班(組)的各種安全活動,負責安全活動記錄,提出改進安全工作意見和建議。堅持班前安全講話,班后安全總結。
3. 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班組、崗位安全教育。組織崗位技術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4. 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5. 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 發生事故時,及時了解情況,維護好現場,救護傷員,并向領導報告。
第九條 生產操作人員安全職責。
1. 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 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條件。
3. 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在發生事故時,及時地如實向上級報告,按事故預案正確處理,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 按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 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 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7. 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8. 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第十條 全體職工安全職責。
1.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企業的每個職工都應在自己的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 針對石化企業“連續性強、高溫高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行為特點,石化行業的每個職工都要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嚴細認真地做好各項工作。
3. 認真學習和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遵守人身安全十大禁令,防火、防爆十大禁令,防止貯罐跑油(料)十條規定等安全生產的各項禁令和規定。
4. 嚴格遵守本崗位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勞動、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紀律。
5. 認真學習并執行安全用火、安全檢修、進設備作業等直接作業環節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不違章作業。
6. 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在發生事故時,及時地如實向上級報告,按事故預案正確處理,并保護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