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期,我國煤炭企業的安全管理已經走上了一條“依法行政、以人為本、超前防范、科學管理”的軌道。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做好新時期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對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的常規機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安全是煤礦管理的永恒主題。安全思想教育與安全生產管理,一直是安全工作中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它們鑄就了煤炭企業發展中多環節、多因素、動態復雜的系統工程。然而在實際工作中,重生產管理,輕安全思想教育,注重硬件功能,忽視軟件效應的“一頭沉”現象屢見不鮮,直接影響和制約了企業的安全生產。辯證唯物主義認為,一切事物都有其自身的規律可循,不同事物之間規律各異,只有充分認識和確切把握事物的規律,才能取得管理工作的主動性。我們要不斷拓寬安全思想教育領域,有針對性地抓好以人為本的安全思想教育,變領導被動管理為職工主動參與,使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實處,最大限度地發揮思想教育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作用。
作用之一是教育啟迪的導向性。安全思想教育是安全文化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一門綜合性學科,它與現代化礦井建設和現代化科學技術管理相適應,是企業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主要功能是對人進行有目的、有意識的行為控制和思想導向,即把人們的思想意識、行為同外在事物、周圍環境結合起來,進行全面考察、系統分析,達到管理方法的科學化。
在井下生產一線,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個別管理人員往往是急功近利,重生產輕安全。憑老經驗和表面現象處理問題多,深入細致地分析安全隱患少;浮皮潦草地處理安全問題多,全面系統地從思想上解決問題少。個別企業在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時,三言兩語,圖省事,走捷徑,熱衷于利用經濟手段代替管教,對“三違”人員不問青紅皂白一律嚴加制裁,以罰代教,以罰代管,致使“三違”現象屢禁不止,零星事故接連不斷。以微觀需求沖擊宏觀導向效果,以表面現象掩蓋教育的內在效應。
有人把安全思想教育比作是安全生產的“催化劑”。搞好安全思想教育的目的,主要是啟迪職工的思想,增強其安全意識和遵章守法的自覺性,提高自主保安技能。我國煤礦井下事故多,就其安全狀況而言,除一部分現代化礦井外,多數衰老礦井自然條件差、技術設施差、地質構造復雜、管理水平偏低。大批農民工、外來工、臨時工涌入井下,這一群體普遍缺乏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種種不安全因素,要求我們必須充分認識搞好安全思想教育的緊迫性和必要性,增強搞好安全思想教育的自覺性。
作用之二是教育滲透的間接性。安全思想教育不像安全管理那樣直接和具體。它是一個由表及里、循序漸進、逐步滲透的過程,要用《安全生產法》以及企業的一系列方針、政策、規程、指令,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思想灌輸。這一效應的實現,需要通過視察、聽覺和思想滲透,通過人與人之間交流等多種環節發生作用。
人的思想覺悟和綜合素質的高低,精神狀態的好壞,對安全生產管理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從哲學角度分析,在生產力諸要素中,人是首要的、最活躍的因素。思想工作做得好,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就能充分發揮。在安全生產管理中,任何制度都需要人來自覺執行。人的行為受一定的思想支配,人的思想活動與發展變化與外部環境、條件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從安全事故分析看,每一事故的發生都要經過一定的潛伏期、萌芽期、肇事期,都有一個日積月累和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井下工作環境千變萬化,很多問題難以預料。職工的精神狀態稍有閃失,“安全為天”這根弦稍有松弛,就會導致事故的發生。因此,我們要善于細心觀察,認真分析職工的思想情緒、感情變化,“常下毛毛雨,常打預防針”,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滲透到職工心田,起到防微杜漸,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