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和“訓”分離的培訓理念
“無規矩不成方圓,無培訓不能發展”,現代企業早已認識到培訓工作在自身茁壯成長和可持續發展過程中日益顯著的重要作用,接受企業內部培訓既是每一位員工的權利和義務,也是企業生存發展所必須開展的人才培養和儲備工作。《第三次浪潮》的作者托夫勒就曾經說過:“現在需要的是培訓、培訓、再培訓。培訓甚至可能成為第三次浪潮中的最大產業之一,成為一個重要的出口產業?!?/p>
盡管培訓對提高企業員工素質的重要性已經引起了廣泛的重視,但是時至今日,人們對“培訓”這一概念的認識仍然不盡相同。認識的不同,反映出理念的不同;理念的不同,培訓的做法和收效自然就不同。在市場經濟日趨完善、社會飛速發展的時代背景下,陳舊的培訓理念已經不適應客觀環境和企業需求,適時地更新和提升培訓理念,無疑會使人受益無窮。
據某著名招聘網站就“人才培訓現狀”所做的一次調查顯示,至少有97%的員工不滿意公司的培訓,45.01%的人認為學習的時候有收獲,但應用于實際工作時收效甚微。有一位受訪者這樣描述自己的培訓感想:“聽聽激動,想想沖動,回去一動不動。”這種狀況反映了相當一部分企業培訓的現實。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除了培訓內容脫離企業實際工作的需要而無法應用以外,也有在培訓過程中施行了不正確的培訓理念之故。
“培訓(Training)”一詞一般的涵義包括“教授、輔導、培養、訓練”等。現代培訓理論認為,“培訓”的概念可進一步劃分為“培”和“訓”兩層含義。其中,“培”有培養、教育的意思,指的是對受訓人員未來發展的知識、能力進行培育,其過程更多是側重于理論知識系統的傳授;而“訓”乃訓練的意思,指的是讓受訓人員通過系統的模仿和行為調整掌握某種特長和技能,其過程更多是側重于對某一項技能的練習或演練。
究竟在企業培訓中是以“培”為主,或是以“訓”為主,還是二者并重,要依培訓的內容、對象和要求而定,不能一概而論。一般說來,“培”的過程相對簡單,容易組織實施;而“訓”的過程對傳授者和培訓組織者來說,要復雜一些,實施難度也較大。因此,很多企業開展培訓工作,主要是以“培”的方式進行,而不顧是否有“訓”的需求,導致培訓效果不佳。
安全培訓的重“培”輕“訓”現象
安全培訓作為國務院提出的安全生產12項治本之策之一,社會各界都高度重視。有關資料顯示,近些年來,全國每年有2千多萬農村轉移勞動力接受了安全培訓,高危行業“三項崗位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有400余萬人。大力開展安全培訓為提高員工安全素質、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也要看到,在各行業各單位開展安全培訓時,還普遍存在針對性不強、實效性不高的問題。產生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培訓機構和培訓管理者對安全培訓的概念認識不清,在安全培訓中存在著重“培”輕“訓”的現象,甚至存在著以“培”代“訓”的現象。這種對安全培訓中的“訓”重視不夠的現象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從培訓內容上看,主要表現為對各種培訓大綱理論知識要求多,實際操作部分要求少。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大綱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通用部分》等為例,其中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從業人員及金屬非金屬礦山井工開采從業人員新上崗的培訓課時都為72學時,金屬非金屬礦山露天開采從業人員新上崗的培訓課時為40學時,其培訓內容的要求幾乎都是理論知識;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大綱中對安全技術理論知識部分的要求為60學時,而對實際操作部分的要求為40學時,“培”的要求多于“訓”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