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全體職工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術水平,增強防護意識和自身保護意識,防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各分公司依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培訓內容和時間,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
第二條:對新入廠的職工,必須進行分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教育,教育后要填寫三級教育卡并進行考試(試卷存檔),合格的方可上崗作業。
三級教育內容:
1、分公司教育內容:由綜合科組織,施技科配合實施,安全生產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黨和國家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本企業安全生產形勢及歷史上發生的重大事故教訓,發生事故后如何搶救、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報告等。
2、項目部教育內容:由項目部項目經理組織技術負責人和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實施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包括:項目生產特點、設備特點、安全基本知識、預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項目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安全注意事項和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防護用具使用基本知識等。
3、班組教育內容:由班組長和班組兼職安全員組織進行,主要內容包括本班組的作業特點、安全操作規程及崗位責任、班組安全活動及紀律、愛護與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施及個人勞動保護用品、易發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對策。
第三條: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司爐、起重機械司機、廠內機動車駕駛員、架子工等。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取得崗位資格證書并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四條:工人調換工種必須進行換崗教育。換崗前批準換崗的有關部門領導要對換崗工人進行新崗工種的操作規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經教育的不準上崗。
第五條: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制造新產品時,必須有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制造新產品的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新工藝、新設備制造新產品的安全技術規定(程)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
第六條:安全處對各級領導干部(經理、主管經理、分公司經理、分公司主管經理、項目經理、工長、施工員、安全員等)每年進行一次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有關文件及公司安全技術規定(程)等內容的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
第七條:各分公司每年冬閑季節組織一次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學習,不斷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并存檔。
第八條:項目經理、工長、施工員、對所屬職工每周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或十天),存檔。
第九條:施工班組由班組長和兼職安全員組織實施班組班前教育,針對班組的施工場所、工作內容、工具設備、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項,對全組職工進行安全教育,防止事故發生。(填班組活動記錄)
第十條:各單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據季節的變化進行雨季防雨、防雷電、防洪,冬季防凍、防滑、防煤氣中毒的季節性安全教育。
第十一條:節假日前后,各單位要根據具體情況對所屬職工節前進行法紀教育,節后開收心會,教育職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