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職工進廠“三級安全教育”
(1)凡新入廠的職工(包括短期合同工和臨時工),都必須經過公司、車間(分廠)、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上崗作業。
(2)一級(公司)安全教育由人力資源部會同安全環保部組織實施。教育內容包括:
A: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
B:公司概況、生產特點及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
C: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基本知識。
(3)二級(一間、分廠)安全教育由車間、分廠負責人組織實施。教育包括:
A、本單位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設備概況及其特點,危險區域、危除因素及預防措施。
B、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C、結合本單位特點進行防火、防爆、防毒、防觸電、防機具傷害等安全防護、危急搶救知識的教育。
(4)三(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教育內容應包括;
A、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標準化作業程序;
B、本崗位工作特點、設備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項;
C、設備、工具及其使用方法,防護用品的合理使用。
(5)新職工“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片,報安全環保部存檔。
2、特種業人員培訓教育
(1)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上有關安全管理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無證上崗者按嚴重違章處理。
(2)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執行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
(3)中層管理者、專(兼)職安全員培訓教育。
3、公司每年對中層管理者、安全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管理知識教育、培訓。
教育培訓內容包括: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安全管理基本知識、安全技術知識等。
4、班組長培訓教育
(1)公司每年組織一次班組長安全培訓教育。
(2)教育內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班組安全管理知識等。
5、全員教育
車間(分廠)每月對職工進行不少于一次的全員安全教育,并認真做好記錄,班組堅持每周一次全員安全教育。
6、變換工種及復工安全教育
職工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在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相應的車間、班組、崗位安全教育。
7、“四新”教育
(1)“四新”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前,必須進行的安全教育。
(2)“四新”安全教育由主管單位和技術部門負責進行。
(3)“四新”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A、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B、安全防護裝置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C、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內容和要求;
D、“四新”投產、使用后可能導致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其防護方法。
(4)涉及“四新”人員安全教育,要進行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并報安全環保部備案。
8、職業健康教育
(1)職業健康教育分為上崗前健康教育、在崗期間健康教育、離崗健康教育。
(2)職業健康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的方針、政策、法規;職業衛生、職業健康知識;重點職業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識;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及個人防護知識。
(3)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新入廠接觸職業危害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教育(與公司三級安全教育同時進行),安全環保部、職工醫院和各生產單位負責接觸職業危害職工在崗期間、離崗職業健康教育。
(4)職業健講學教育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可采取集中培訓、健康知識競賽、發放健康知識小冊、黑板報、張貼宣傳畫面、閉路電視等多種方式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