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前,陜西省將對所有國有煤礦礦辦小井、國有煤礦礦區范圍內的小煤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各類小煤礦和“四證”不全以及生產高灰高硫煤炭的小煤礦,堅決實行“四個一律關閉”。
陜西省政府日前已宣布:加快關閉小煤礦工作的進度,以規范和整頓煤炭市場經濟秩序,實現煤礦安全生產和煤炭產需平衡,切實保護生態環境。
在日前召開的陜西省關閉整頓小煤礦和煤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陜西省副省長鞏德順要求,要嚴格煤炭“四證”的審批和發放管理。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炭企業營業執照和礦長資格證的審批發放權一律由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對“井架背后隱藏的腐敗現象”,如利用職權收受賄賂,使應關閉的小煤礦遲遲未能關閉的,失職瀆職導致小煤礦發生重大、特大事故的,要一查到底,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