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實行煤礦安全監察體制后,煤礦安全監察人員活躍在煤礦安全工作的各條戰線上,為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保駕護航。瓦斯是煤礦安全生產中的第一大危險源,如何治理好瓦斯既是煤礦企業的工作重點,也是煤礦安全監察的重點。
一、 加強監察隊伍建設,培養一支作風過硬的高素質隊伍
煤礦安全監察人員從事行政執法工作,其一言一行包括素質,形象等不僅體現煤礦安全行政執法的對外形象,也是依法行政的本質要求。辦事處監察人員大多是來自煤礦的專業技術人員,行政執法經驗不足,專業知識不一。因此,要培養一支高素質的全能的專業隊伍,必須加強煤礦安全監察隊伍的思想、作風、業務建設,采取培訓、自學等方式,提高監察人員的執法水平,把煤礦安全監察隊伍建設成為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高效務實的煤礦安全專業監察隊伍。
二、 以瓦斯治理為重點監察內容,全面監察煤礦企業的瓦斯治理工作
煤礦的瓦斯治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它要求系統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圍繞治理瓦斯這個中心開展工作。煤礦企業是治理瓦斯的主要力量,監察人員監督煤礦企業搞好這項工作,并及時糾正運行過程中的偏差。根據這一工作原理,監察人員要依照煤礦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督促煤礦企業在生產中認真落實瓦斯治理的各項規定,深入煤礦企業,深入井下一線,做到重心下移,監察到位;督促煤礦企業建立治理瓦斯責任制,認真抓好瓦斯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求煤礦企業嚴格落實治理瓦斯的“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十二字方針。
三、 加大監察力度,促使煤礦企業搞好瓦斯治理工作
“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我國法律對司法的要求,隨著我國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依法行政是對每一位行政執法人員的要求,也是每位執法人員必備的素質。在瓦斯治理上,煤礦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瓦斯抽放管理規范》《防治瓦斯突出實施細則》以及國家有關政策的要求進行監察,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監察人員通過商量,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這些處罰生效后就必須維護執法的嚴肅性,不能隨意更改。這就向行政相對人表明執法是嚴肅的、認真的,而且雙方都必須遵守行為規范。
通過監察員的努力,很多煤礦在治理瓦斯方面取得了較好成績,但目前仍存在不少問題。為了更有效地對煤礦企業瓦斯治理工作進行監察,應該解決好以下幾個問題:
1. 對礦井掘進工作面的無計劃停風,或者有計劃停風,沒有按規定采取措施的,要進行適當的處罰。
2. 高瓦斯及瓦斯突出礦井必須進行瓦斯抽放,使之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現在的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里,沒有對此進行要求,《煤礦安全規程》也只是說應該進行抽放,但沒有對抽放效果作出要求。
3. 對瓦斯超限作業要進行行政處罰,尤其是對現場管理者和礦井主要負責人要進行處罰。現行的法律法規里沒有這項規定。
4. 對安全設施、安全設備運行不正常的,要制定行政處罰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