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對項目經理不到位,安全員缺位的施工項目以及未按標準規范要求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按現場審批合格的專項方案施工一律停工;對總監不到場的監理單位進行約談和處罰。
二是對施工現場5處以上臨邊及洞口防護不到位、對電梯井內仍然使用使用鋼管扣件做操作臺的、作業層超過規范高度任然無大防護棚的項目一律停工。
三是對施工現場外墻使用“吊籃”作業,未經監理單位核驗投用,在使用中未按規定作業(如將吊籃違規或懸掛空中,作業人員違規上下吊籃)的項目一律停工。
四是對違章作業(如不帶安全帽、不栓安全帶、違章指揮)和施工現場使用不合格安全防護用品以及合格成品配電箱的施工企業一律停工。
五是對施工現場安全員辦公室建設不到位,遠程監控視頻圖像不能正常接入監控中心,平安卡指紋考勤上報不達標者,一律停工。
六是對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以及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不及時或者拒不整改的,一律停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