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黃線原則,在消防設施、器材及消防通道兩側以黃色劃定區域,嚴禁在黃線區域內長時間停留或堆放物品,以保持疏散通道的暢通。
2、 緊急出口應每日經常性巡查,嚴禁在緊急出口停留有影響到疏散的物品與人員,確保各緊急出口內外暢通。
3、 設置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正常、完好的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及應急照明系統,嚴禁關閉、遮擋或覆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4、 各類消防安全應急設施(如:防火卷簾、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排煙送風、應急廣播系統等)應經常巡查、測試、維護與保養,確保系統的正常、完好,可隨時投入應急使用。
5、 緊急出口應使用符合公司規定標準的消防安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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