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令和規章制度及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規定。
2)、主持或負責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上報、審批、并貫徹實施。
3)、主持新入場工人的安全教育,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意識、遵章守紀教育,并主持安全技術交底。
4)、主持每周(旬)一次安全大檢查,并陪同各級領導的例行檢查,對查出的隱患負責定人、定時、定措施,抓整改。危險部位必須派人把關守口,防止傷害事故。
5)、遵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及時搶救傷員,立即報告上級有關部門,保護好現場,做好事故記錄,參與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提出并組織實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6)、支持工地安全員和安全值日員的工作,督促、檢查施工管理人員記好安全日記和安全檢查記錄。
7)、對工程施工過程中遵章守紀、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好壞評價和總結,嚴格執行獎懲并與經濟掛鉤,促進安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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