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公司生產系統明火管理,按動火操作規程進行動火審批。 2、組織防火、禁煙檢查、督促火險整改,有權下達隱患整改指令書。 3、定期組織員工進行防火知識、滅火技能、搶險救災的訓練演習。 4、負責新、改、擴建項目的消防“三同時”管理工作。 5、負責組織義務消防隊員的業務訓練和考核。 6、負責消防器材的計劃、分配、維修、檢查、保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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