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在氣站醒目位置設置“嚴禁煙火”等警示牌,并禁止吸煙,不準任何人攜帶火種進入,如因施工需要,必須動火時,應事先制定動火計劃,并按規定程序報批。
二、各種機動車輛進入液化氣生產區域內,必須在排氣管上戴防火帽,同時,嚴禁獸力車、電瓶車和拖拉機等車輛進入生產區域。
三、在現場作業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其他進入生產區的人員也不得穿帶有鐵釘的鞋,并不得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四、在生產區域內操作或檢驗,修理需要照明時,應采用防爆和安全電壓的燈具,其電器開關應為防火型。
五、不準機動車輛在生產區域內進行修車、擦車和加油等作業。
六、站內所設置的消防器材,不準隨意摘下或移往別處,
各處消防器材,應定期檢查和更換。
七、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在罐區內逗留或隨意攀登設備、啟閉閥門和電器開關,如遇緊急情況,一切聽從液化氣站工作人員指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