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發展完善,消防監督管理對象不斷增加,火災情況日趨繁雜,管理難度也隨之不斷加大。沿用了幾十年的消防監督體制已不能適應新形勢下消防監督的需要,有些方面已經阻礙著消防監督工作的順利進行,甚至成了制約其發展的瓶頸。
消防機構面臨的問題分析
現役體制嚴重制約著消防監督工作。首先,現役體制造成人員流動性大,消防監督干部隊伍不穩定,致使消防監督業務受到較大影響,不利于執法體系的建立。其次,建審、火調、驗收等崗位都要求有很強的專業性,這些崗位的人員在任職二、三年,剛剛積累了一定的工作經驗、業務略有精通后,就被更換調整,使得消防監督工作長期徘徊在一個較低的層面,不利于建立執法責任制及保留消防監督業務骨干。
現有的消防監督機制是把消防監督人員與被監督單位綁在一起,一對一式進行管理。消防部門直接參加企業的消防管理,監督員長期充當被監督單位消防管理員的角色,形成被監督單位對消防監督人員的依賴性。消防工作的社會化工作受阻,許多專項治理收效甚微就是最好的證明。
目前消防監督人員參與的職責工作有日常監督檢查、建筑工程的審核、驗收、開業前檢查、大型活動舉辦前檢查、社會培訓考核、行政處罰、產品檢測、火災調查、信訪處理、宣傳教育等等,對單位、場所的消防工作提供保姆式的微觀服務,工作量相當繁重。
消防監督管理的新改革方向探討
現役體制制約著消防監督工作。建立職業消防監督體制,最大限度地保留消防監督業務骨干,建立多層次的監督管理體系,讓一批消防技術骨干長期保留在自己的崗位上,確保消防監督和執法的穩定性、連續性、公正性。
消防管理運行機制應重新定位,積極推進社會化消防中介組織的發展,拓寬消防中介組織的業務范圍。根據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凡可由中介組織承擔的業務都交由中介組織來承擔。結合消防監督職能的轉變,將一些不應由公安消防部門審批的項目,不應由公安消防部門管理的業務轉向中介組織。
改進和規范消防監督檢查,杜絕消防監督部門對企事業單位消防工作的大包大攬,使火災隱患整改工作成為單位自己的事。充分發揮企業的積極性,齊抓共管,綜合治理,變消防工作由消防部門一家管理的“單槍匹馬”為由各企業共同參與的“千軍萬馬”。
目前,消防警力嚴重不足,針對專業部門的監督抽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只是一對一或一對幾的防控工作,要想取得以一當百甚至更大的防火效果,就必須將消防宣傳工作擺在第一位。把企業推到消防工作的第一線,搞好人民消防工作,才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預防、減少火災的有效措施和根本出路。實現由公安消防向人民消防的觀念轉換,將消防監督機構的主要職能集中到宣傳教育和監督執法上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