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特征
1.1 危險性分析
1)無爆破設計說明書或未按爆破設計進行裝藥、起爆工藝不合理,造在放炮事故。
2)未按《爆破安全規程》要求作業,爆破作業前未劃定危險邊界、未設置崗哨、未發出警戒信號,或警戒方位、警戒人員數量、警戒距離不足、警戒信號不明確或不清晰、礦區的爆破警戒范圍外未設置爆破警戒標志等,存在作業人員未撤離或其他人員誤入危險區遭到放炮傷害的危險。
3)炮孔裝藥前,未對炮眼參數進行檢查驗收,測量炮眼位置、炮孔深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未嚴格按照預先計算好的裝藥量裝填,可能因裝藥量過大,發生爆破飛石傷人的危險。
4)未對爆破器材的性能進行抽樣檢查,在同一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產家、不同時間生產的爆破器材;爆破器材質量有問題、爆破環境不良或管理不善;出現早爆、遲爆、拒爆現象,可能發生傷害事故。
5)處理盲炮時未按正確的處理方法,或打殘眼,存在盲炮爆炸的危險。
6)雷雨天氣、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及夜間進行爆破作業,可能發生爆破傷人事故。
7)爆破工未經過培訓、考核,不具備相應的操作資格,可能導致誤操作引起的爆破事故。
1.2 事故類型
放炮和火藥爆炸事故。
1.3 事故發生的區域、地點和裝置
可能發生事故區域:采場
1.4事故特征
A、突然性;
B、造成財產損及人員傷亡。
2 應急組織與職責
2.1應急自救組織機構
組長:爆破班組長
組員:爆破班全體人員。
2.2 職責
1)組長職責:
(1)組織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2)組織現場處置方案演練,指揮應急行動。
(3)及時掌握現場事故災害和險情;
(4)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啟動并組織實施現場處置方案,向應急指揮報告有關情況;
(5)組織落實現場善后恢復。
2)組員職責:
(1)實施現場處置,將人員和設備迅速撤離危險地點,根據現場情況,適時調整并調集人員、設備、物資和搜救被困人員;
(2)負責現場傷員的搶救工作,根據傷員受傷程度決做好轉運準備;
(3)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工作,保證事故現場井然;
(4)疏散無關人員至安全地帶。
3應急處置
3.1 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1)事故信息接受和通報程度
事故發現人員,第一時間以電話的方式通知應急自救小組,應急自救小組組長接到報警后,以電話的方式通知各成員,啟動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2)擴大應急響應程序
啟動本事故現場處置方案后,當事故不能有效處置,或者有擴大、發展趨勢,應急自救組長向應急指揮部申請啟動放炮和火藥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3.2 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應急措施
(1)發生放炮和火藥爆炸事故后,以事故發生點300m范圍設立警戒區域、疏散人群、減少不必要傷亡;
(2)引導應急救援車輛及人員進入事故區域;
(3)對受傷人員實施救護,以最快的速度送往醫院或聯系救護車到現場救護。
2)警戒、疏散程序
(1)警戒:由組員負責人員車輛控制,設立警戒區,禁止除外來救援車輛、人員外的其他人員和車輛進入。
(2)疏散:由組員疏散現場人員,并清查有無人員留在事故區內。
(3)疏散線路:事故點--安全地點。
3.3報警電話及上級管理部門、相關應急救援單位聯系方式和人員
報警電話及上級管理部門、相關應急救援單位聯系方式和人員情況見附件《應急指揮部、應急專業小組和相關單位的聯系方式》。
3.4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事故發生后,企業應當在1小時內向政府有關單位報告,可以先用電話報告,簡要說明事故的類型、危害、損失、原因、救援情況等。待事故救援完畢后再以書面形式補報。
4 注意事項
(1)發生事故時,應第一時間報警;
(2)進入現場搶險救人之前,必須先確定事故現場無二次爆炸危險;
(3)做好個人防護,以免發生二次事故。
(4)應注意保護事故現場,對相關信息和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等待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