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的現狀
??? 近年來,嚴峻的火災形勢,使社會公眾更加關注,各級黨委、政府更加重視消防工作,加大了經費的投入,強化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城市抗御火災事故的能力得到有效增強。但是,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滯后于城市經濟發展的矛盾仍然存在。部分城區建設規劃不科學,甚至浮視城市消防規劃,一旦發生緊急情況,消防車通行受阻,有的建筑耐火等級低,毗鄰相連,無消防水源,易出現火燒連營的慘劇;有些居民區及企業布局不符合消防規范,隨意改建、擴建,甚至亂搭亂建,出現防火間距減小,消防通道阻塞,消防設施不到位,增加了消防隱患。城市建設日新月異,城市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卻未配套進行,已是目前比較突出的消防隱患;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消防設施,缺乏維護保養;部分企業消防隱患重重,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為了眼前利益,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要求,不承擔自己的消防安全責任主體角色,不履行消防安全義務;有些企業甚至利用政府加快經濟發展為擋箭牌,打著招商引資的旗號,輕視或弱化企業消防工作,對消防部門監督檢查不配合,對存在的隱患拒不整改,從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消防工作的健康發展。
??? 二、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存在的問題
??? (一)城市消防規劃執行力度弱化,消防安全布局管理失控。部分城市政府未嚴格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訊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落實到城市消防規劃編制和納入到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之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對城市公共消防設施的規劃和建設都有明確規定和要求,但有的城市消防規劃僅停留在紙上,缺乏執行上的有效措施。有的違反規劃在市區消防車通道或建筑防火間距內搭建市場,設置通行障礙,堵塞消防車通道;有的不按城市消防規劃及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要求進行建筑工程項目的審批和設施的配套建設;有的市政消火栓未能與市政自來水管網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一些城市原來的消防安全規劃布局就不合理,在建設新的城市區域時,又沒有充分考慮城市消防安全規劃布局,構成新的城市消防安全隱患。
??? (二)城市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滯后,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一是部分城市消防站數量不足,責任區面積過大,建設位置不合理,特勤消防裝備配備不足。二是一些城市現有供水系統只考慮生產、生活用水,供水管網流量小,壓力低,有的不能保持全天候供水,消防給水系統功能欠缺,極易小火釀成大災,造成嚴重損失。三是部分公共場所沒有連接城市遠程監控系統,沒有電話專線直接與火警調度臺連通,發生火災時,不能及時監控和報警,貽誤滅火戰機。四是城市道路建設未充分考慮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車輛、人員來往頻繁,影響消防車通行;城市棚戶區建筑密集,道路狹小彎曲,發生火災后,消防車通行困難,無法對火災進行有效撲救,往往釀成大面積火災;有些高層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危險性較大的廠房、倉庫周圍沒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或留出必要的平坦空地,發生火災時,消防車無法靠近建筑物。
??? (三)城市行業管理不規范,造成無法根除的先天火災隱患。長期以來,由于條件、環境、地理因素的制約,加之思想認識不到位等因素,相關部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貫徹落實不夠,沒有嚴格將消防安全作為行政許可的重要審批條件,部分單位注重經濟效益最大化,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未經行政許可,擅自施工、使用或開業,從而造成無法根除的先天火災隱患。
??? (四)集貿市場向大型化發展,火災荷載增大。一是集貿市場建筑面積大,可燃商品多,商戶集中,人流密集,建筑聯體,且大部分市場缺乏生活和取暖設施,存在使用液化氣、電氣設備和爐火取暖做飯等動態火災隱患。二是部分集貿市場建設時間較早,建筑結構、耐火等級和消防設施等不符合現行規范的要求,同時,部分經營者私搭亂建,或擅自改變建筑結構,造成新的火災隱患。三是集貿市場經營戶不遵守用火用電制度,私自拉結電線,電氣線路零亂老化,電器線路周圍和閘刀開關下堆放各種可燃物品,一旦發生短路極易造成火災。四是部分集貿市場的商鋪既是店鋪又是倉庫,在經營過程存放大量的可燃物品,堵塞了疏散通道,一旦發生火災,人員很難疏散,極易造成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
??? (五)社區消防基礎設施薄弱,消防管理機制混亂。一是缺乏合理的運作機制。社區作為政府最基層的組織,承擔的工作任務繁瑣,涉及面廣,由于缺少人、財、物的綜合保障,消防工作在社區中往往流于形式,無法真正得到落實。二是社區成員構成復雜,居民安全意識不強。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員的廣泛流動,城市租賃房屋也逐漸增多。流動人群普遍沒有經過專門的消防安全培訓,缺乏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知識,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同時,各種家用電器使用頻率高,用電量增大,家庭裝飾裝修中采用大量的易燃可燃材料,增加了火災荷載,發生火災的危險性增加。三是老城區消防基礎設施薄弱,建筑布局不合理、耐火等級低,無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很難實施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四是社區消防管理機制混亂,管理人員水平不高。社區工作運行機制整體還不協調,公安消防機構除了重點抓具體消防工作的落實外,很難從全局性入手,介入社區消防規章的制定和消防規劃的完善等工作,形成良性工作運行機制。派出所、社區、物業和業主之間由于缺乏溝通協調,消防工作難以落實到位。五是消防經費缺乏。一些社區消防設施不足,消防器材缺少,加之管理不善,公共消防設施不同程度遭到破壞,而經費的短缺,導致火災隱患難以整改,并直接影響管理人員的熱情和積極性。一些社區雖然消防設施較為完善,但是由于物業管理中存在的運作機制不規范、整體水平低等原因,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不到位,嚴重影響社區火災的撲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