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中小企業泛指建筑面積和規模不大,一般具有加工、生產、制造性質的場所。由于準入門檻低、投資少,開辦中小企業成為大多數離開農田的農民重要的生存和發展>手段,隨著我國鄉鎮城市化、工業化進程的進一步深入,逐漸成為一些鄉鎮、城郊的主要經濟支柱,也正是由于其準入門檻低、安全投入不足等方面的原因,近年來火災亡人事故頻發,也成為了火災隱患的重災區。本文就中小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原因進行分析,并就如何進行消防安全管理進行探討。
2 中小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2.1中小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主體意識淡化,消防安全管理處于低水平循環狀態。中小企業是在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建立完善的進程中發展壯大的,計劃經濟時期長期形成的國家行政公權對社會單位各類事務絕對管理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中小企業的負責人在本身應該作為的消防安全管理事務上存在依賴思想,淡化了責任意識,進而導致其在具體的消防管理工作事務中缺乏主動性和責任感。從中小企業發展的進程上分析,這些企業均經歷了或正在經歷生產力發展水平較低,生產規模傳統粗放型的過程,由于經濟人不可避免的、內在的自私動力、非計劃的安排、短期的目標定位等因素的影響,以及急于在短期內完成資本積累等心理因素,導致中小企業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僥幸心理,不愿意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投入過多的財力、人力和精力,進而導致片面追求經濟效益,漠視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管理處于不到位、不規范、不嚴格,低水平循環的狀況。
2.2公安消防部門的監督管理承載量與中小企業大量增加的趨勢不對稱。由于市場經濟內在的動力,中小企業一直處于高速增長的狀態,涉及行業種類繁多,且規模大小不一。最為顯著的特點是中小企業以公眾聚集場所為主要的投資方向。此類場所的大量增加,在現有監督部門警力沒有增加的前提下,帶來監督管理空前的工作壓力。很顯然,這種狀況導致了如下問題:公安消防監督人員數量之少與中小企業數量之多的“瓶頸”;相當一部分中小企業游離于監督檢查之外,處于失控和漏管狀態。
2.3中小企業缺乏必要的行業指導和管理,社會為中小企業提供的消防安全服務匱乏。在一定程度上講,中小企業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采取的很多措施是主觀的、是不到位的,盡管目前很多中小企業自發地形成了所謂“協會”或“商會”,但這僅僅是為經營服務的,涉及到綜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內容寥寥可數。另外,就為中小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服務而言,一是社會面上沒有足夠的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供中小企業選配,以解決中小企業人員流動快的問題;二是沒有相應的咨詢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安全管理方面的服務,合理化解生產經營和安全管理之間的矛盾;三是沒有建立相應的行政約束保障機制,沒有制定規范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標準或指南,在推動中小企業嚴格自律工作中缺乏力度,無針對性。
3對策
3.1按照新《消防法》的有關規定,依托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對中小企業的監督管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將中小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和行業部門監督管理范圍之中,建立中小企業消防監督管理網絡 />。一是要加強各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機構和相關行業部門實施消防監督管理的制度建設,將工作內容具體量化,納入逐級檢查考評的具體內容,通過完善獎懲機制,形成中小企業消防安全監督管理齊抓共管的局面。二是要落實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依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具體要求,實施中小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化活動,組織單位力量開展群防群治,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預防、控制和減少違反消防法律 <http://www.studa.net/Law/>、法規的行為出現,及時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
3.2改造疏散樓梯,增設疏散樓梯和逃生出口。中小企業大多數是在家庭住宅的基礎上發展 <http://www.studa.net/fazhan/>而來,多為3層-6層,僅設置一條樓梯,中小企業內設置的家庭住宅均進行了精裝修,業主一般居住在此,要求全部搬遷不切合實際。為防止火災發生時,煙火從生產部位蔓延到住宿部位,可在首層采用實體磚墻將樓梯間與其他部位分隔并直通室外。也可考慮在首層或首層通往二層的樓梯平臺處采用實體磚墻和防火門將樓梯間進行分隔,同樣可以起到阻擋煙火迅速蔓延的作用,為人員逃生自救贏得寶貴的時間。針對中小企業疏散通道數量不夠,安全出口少的實際情況,應在防盜網上開設緊急逃生口,并配備消防逃生梯、輔助爬梯等輔助疏散逃生設施。
3.3增設必要的消防設施,有效控制撲滅初起火災,及時報警。為提高住宿場所的安全系數,住宿場所同層及以下樓層的非住宿部位應設置簡易噴淋。對于缺少公共水源的地區,可在天面設置高壓水箱,必要時可增設加壓泵,增加噴頭的出水壓力,達到良好的滅火效果。同時,樓梯間及住宿場所應設置獨立式火災報警器,住宿場所應設置電鈴等警報裝置。由于獨立式火災報警器的報警聲音不大,設置在生產車間、倉庫內無法確保住宿場所內的人員聽到,因此獨立式火災報警器應設置在樓梯間及住宿場所,設置的位置一般為每層樓梯平臺頂部和住宿場所走道頂部,同時要求設置電鈴等警報裝置,以便于發生初起火災時能通知其他人員及時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