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實現公司2014年度生產經營目標,針對項目具體情況,就項目安全、質量方面向公司立如下責任書:
一、總體目標:實現項目質量安全工期目標,滿足業主要求,為公司創效益、樹形象。
二、安全目標:
1、項目施工全過程無死亡事故,無重傷事故,無重大火災事故,無重大設備安全事故,輕傷事故發生率控制在3‰以內。
2、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合格率100%,保證達到市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程或省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程。
3、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施工作業人員進場安全三級教育實現率100%,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作業前安全技術交底率100%。
4、經常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月其中項目負責人參加安全檢查不少于2次,分管領導參加施工安全檢查不少于2次。
5、在總公司組織的建筑施工安全檢查中,其成績為合格及以上。
6、嚴格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將目標責任指標落實到班組與施工人員,承擔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
7、發生事故后,及時按規定上報,并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處理,嚴格查處事故班組和責任人。
8、施工中正確使用安全勞保用品(具)落實施工安全措施,自覺遵守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施工機械、器具、電源的安全設施按有關安全規程進行班前檢查,班后保養,具體責任落實到人。
三、質量目標:
1、工程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2、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率100%,保證達到市優質工程或省優質工程。
3、工程進度滿足合同要求。
4、確保組織機構健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確保公司的質量體系能有效運行。積極配合公司及各主管部門質量檢查,落實質量保障措施。
四、文明施工目標
1、全體施工人員按規定配戴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上班,管理人員一律持證上崗。安排專職人員具體落實文明施工的各項工作,做到定期檢查、獎罰分明。
2、做好對職工衛生防病的宣傳教育工作,針對季節性流行病、傳染病等,向職工介紹防疫、治病的知識和方法。做好流動人員的管理工作和流動人員的暫住證、務工證等工作。
3、配合公司安保科做好項目部治安保衛,社區服務工作協調與市政交通、環衛等單位的橫向關系,保證工程文明施工。
4、材料堆放應做到整齊清潔、標識有序,嚴格施工管理,各工序都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5、嚴禁使用過期的設備、設施和無出廠合格證的材料。
6、職工住宿按項目部規定,做到布局統一,各房間人員登記掛牌。
五、消防目標
1、消防安全人人有責,項目部與班組共同管理,現場項目經理為總包方項目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2、項目部必須經常對自己的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重點部位施工(易燃易爆場所)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技術交底,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補起火災。
3、電工、電焊工、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操作。
4、現場需用明火作業的,必須經現場項目經理批準開動火證,同一作業點的動火證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天,在動火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有專業看火監護人,動火完畢,清理完現場的余火殘渣,確無火險患后方可離開;動火前要清理周圍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遮擋措施。
5、項目部在裝飾材料上必須使用阻燃材料的,必須使用阻燃材料,否則須征得消防部門的同意。
6、施工現場(宿舍)嚴禁違章使用電爐、瓶裝液氣灶和亂接亂拉電源。
7、項目部對消防安全檢查提出的整改意見,必須無條件迅速整改,對逾期不整改的,給予罰款,造成損失的要負經濟責任,直到刑事責任。
六、處罰標準
1、安全目標的第1項責任目標為一票否決指標,未完成第1項指標,所有獎勵取消。
2、未完成安全目標第2項責任目標的處罰 元。
3、未完成質量目標第2項責任目標的處罰 元。
4、不遵守文明施工目標第1項責任目標的處罰20元/人次。
5、不遵守文明施工目標第5項責任目標的處罰200元/項次。
6、未完成其余每項責任目標的處罰 元。
上述安全質量目標管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安全、責任書,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責任書簽字人如工作變動,接任人為自然簽字人。違約方承擔安全責任、經濟責任、法律責任。
遵紀守法,不做損害公司利益的事,不損害公司形象。及時完成公司領導交代的其它任務。
此責任狀一式四份,常務副總經理、質安部、責任人及公司行政部各存一份,作為總經理對項目部年終考核兌現依據。
副總經理: 項目負責人簽字:
201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