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強化交通安全責任意識,明確管理和使用私人機動車輛的安全責任和義務,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本職工作和單位利益不受影響。
我特做出以下鄭重承諾:
一、認真遵守國家關于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大隊的有關私家車管理規章制度,自覺接受單位安全教育和監督管理,杜絕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努力做到安全行車。
二、不以單位名義辦理私人機動車輛登記注冊和相關證件、手續等。如有違反,本人同意按照油田、單位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三、嚴格遵守單位關于不準假是私人機動車輛從事生產和公務活動的規定(上井或私車公干)。如有違反,完全屬于個人意愿和行為,若發生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我本人自負。
四、駕駛私人機動車輛上班,應將車輛停放在大隊提供的停車場所內,保證做到不亂停亂放,停車期間車輛發生被盜或其他損失,由我本人承擔相應的后果。
五、若駕駛私人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我本人自負。若造成本人傷亡不符合工傷辦理條 件的,保證本人和家人、親屬不到單位無理取鬧。
六、若因私人機動車輛的使用、管理不當而產生責任和經濟損失的,由我本人自行承擔。若因發生交通違法行為和事故等,給單位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的,本人同意接受單位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七、若駕駛私人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主動將事故情況向單位領導匯報,保證不因事故影響工作或讓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承諾書自本人簽字之日起至車輛所有權發生轉移之日止有效。本人如對現有車輛進行轉讓或新購車輛,保證辦理完相關法定登記手續后在2天內到大隊辦理相關登記和注銷手續,并自覺接受教育和監督管理。新購車輛的本承諾書自動延續有效。
九、本人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后,該承諾書自動失效。
十、本承諾書一式三份,本人、大隊、二級各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諾人單位:
承諾人簽字:(章、手印)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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