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本場所 (地址:XX)的甲、乙雙方租賃協議,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一、甲方應提供產權證等能證明其建筑物合法性的書面證明材料。
二、乙方應提供在該場所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法人身份證、有關許可證等有效的證件。甲方應查驗相關證照、并復印留存。
三、甲方出租的場所,經甲、乙雙方確認,符合乙方生產經營的安全生產條件。如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應由甲方確認后乙方進行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后,乙方可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四、根據消防法相關規定,乙方不得有以下違法行為:
1、更改及破壞租賃房屋原有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
2、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4、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5、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6、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7、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五、乙方為自己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管理的主體,要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自覺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做好安全生產管理 工作。
1、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 規章制度,明確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根據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救援。
2、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的必要投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
3、依法做好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安排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從事國家規定應持證上崗的工作;
4、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并張貼在醒目部位;
5、要做好定期和日常安全檢查,防止傷亡事故、火災事故及其他事故的發生;
6、要做好安全用電、防汛防臺、防中毒、防盜竊等工作,保持用電設施的完好,嚴禁亂拉亂接電線。根據要求,配備和維持好滅火器材,確保消防安全通道暢通。
7、嚴禁“三合一”,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局面審核同意,禁止在承租的廠房、場所等房屋內居住人員;
8、凡涉及安全許可的,應在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許可后,方可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9、凡涉及特種設備的,應取得相應的檢驗檢測合格證書后,方可投入生產經營;
10、加強勞動管理,依法做好從業人員的工作保險;
11、廠房、場所的裝修和設備安裝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壞建筑結構。改變房屋原用途的,要及時 辦妥相關手續。凡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審查驗收后方可使用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12、如發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出租方及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并及時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同時要保護好現場。
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轉租廠房、場所等房屋;
14、接受甲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管理和協調。
六、乙方如有 以下情況,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廠房、場所的租賃協議,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包括扣留安全生產風險金);
1、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違法生產、經營;
2、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
3、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
4、安全隱患嚴重又不認真及時整改。
5、擅自轉租或轉借出租廠房、場所;
6、發生傷亡事故不及時報告或不及時組織搶救。
七、甲方有責任對本現場的安全生產予以綜合管理。甲方應建立出租場所安全綜合管理制度,并設有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 人員加強對出租場所的安全管理。甲方在日常安全綜合管理過程中,發現乙方在安全生產存在隱患的,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并向政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報告。
八、其他條款
1、乙方將 元作為安全生產風險金,交甲方保管,安全生產風險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對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的,甲方有權從此安全生產風險金內扣除,用作本場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安全生產風險金每年結算一次,不足部分由乙方不足。安全生產風險金的剩余部門,待租賃協議終止時,結余部分甲方應返回給乙方。
2、在乙方承租場所發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傷害的,均由乙方負責。
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