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北京國興建都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確保2013年直管樓房抗震加固工程第十四標段門窗安裝施工生產安全,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 因門窗本身的設計、安裝原因造成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2. 乙方在門窗安裝前必須對門窗進行安全檢查和驗收,必須保證門窗各種節構安全可靠,方可安裝。
3. 乙方派駐現場人員安裝時,對違反操作人員進行糾正,如有不聽,應及時向甲方管理人員反映。
4. 安裝門窗工作前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嚴禁在作業時攀沿窗戶進出窗戶,酒后禁止安裝。
5. 在暴雨、大雪或風速大于5級時候不準高空作業。
6. 安裝門窗時,乙方若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7. 乙方所雇傭的人員,因工傷的索賠及其他雇傭人員的糾紛索賠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 共同的責任和義務:
1.雙方共同遵守各級各項安全管理法規,共同遵照執行高處作業門窗安裝說明。
2.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要互相監督,互相幫助,公平處理,確保高出作業安裝門窗施工工程順利進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甲方安全負責人: 乙方電話:
日期: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