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國家規定和本企業實際情況及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經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國家和上級及企業對勞動保護用品有關標準和規定,審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對超范圍采購的財務部門不予報銷,并報請領導處理。
3、對材料部門采購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產品的付款收據須經同級計安部門負責人簽字后方可付款。
4、 協助技安部門辦理安全獎勵、事故罰款及違章處罰等手續。
項目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財務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2、按國家和上級及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