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消防部隊圍繞構建和諧社會,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能力的要求,從積極預防、減少、控制災害事故的角度出發,全面、廣泛開展了重大危險源調查、評估統計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實際工作中,由于受到各種條件的限制和相關因素的影響,重大危險源調查、評估統計工作仍不同程度的存在著一些問題亟待有效解決。筆者結合工作實際,就重大危險源調查、評估統計中應當把握的問題淺析如下:
一、對重大危險源的概念要認識到位。通過對各基層單位重大危險源調查統計的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部分參加重大危險源調查統計的消防監督干部對重大危險源的理論概念存在著模糊的認識。選擇調查統計的對象正確與否直接關系到調查統計工作的進展。為此,重大危險源評定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和公安部消防局關于重大危險源劃定的范圍,以及《關于立體動態滅火救援圈的思考》提出的可能發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的火災、爆炸、毒害等災害事故的場所或設施等。
二、重大危險源的辯識。重大危險源的辯識界定必須依據物質的危險特性及其數量來確定。《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將重大危險源分為生產場所重大危險源和儲存區重大危險源兩種,并根據物質不同特性將重大危險源按4類物質品名(品名引用GB12268—1990《危險貨物品名表》及其臨界量加以確定:
(一)爆炸性物質名稱及其臨界量。
(二)易燃物質名稱及臨界量。
(三)活性化學物質名稱及臨界量。
(四)有毒物質名稱及臨界量。
《重大危險源辯識》將生產、儲存兩大類的重大危險源物質名稱和臨界量列表明示,調查人員可根據國家標準確定的名稱和臨界量來調查、辯識界定重大危險源,并可假設運輸的流動危險源來制定流動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
三、重大危險源調查統計的范圍和內容要明確。重大危險源的調查范圍主要是人員密集場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高層、地下建筑,大型倉庫和堆場,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重要國家機關、科研單位、金融機構、文物保護單位和通信及交通樞紐,發電廠(站)和變電設施,以及其他危險場所和設施。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必須列入調查統計范圍。調查內容一是基本情況:場所(設施)的布局、建筑結構、火災荷載、危險部位、危險品種和數量、生產使用性質、工藝設備、內部消防設施、應急預案、消防組織等;二是周邊環境:市政管網供水能力、消防水源的種類和數量、交通道路、毗鄰(相鄰)單位的有關情況和可利用資源;三是滅火救援力量:接警出動、行車到場戰斗展開的時間,裝備配備及可出動人員數量;四是統計資料:轄區火災統計和滅火救援出動數據;五是地理氣象:地形地勢、航道或水路,常年主導風向、濕度、溫度等;六是社會資源:交通管理、治安、電力、通信、醫療、環保等相關行業救援力量情況。
四、重大危險源的調查方法和信息資源的利用。根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滅火救援預案等基礎資料,按類別進行普查。對存在重大危險的場所、設施,要進行排查、核實,分別確定本級的重大危險源。各參調單位要充分利用政府的信息資源、轄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基本情況和滅火救援預案等相關信息,合理科學分組、分類,統一標準,建立重大危險源調查數據庫,實現有關信息采集、檢索、統計等方面的動態管理,保證調查情況準確、詳實,為評估標準的制定奠定基礎。
五、高度重視,組織到位。調查單位要充分認識到重大危險源調查、評估統計工作的重要意義,把其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加強組織領導。要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調查、評估統計工作的組織協調。要明確職責,精心組織,積極探索,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為保證調查、評估統計工作有序進行,應組織有關人員,認真研究,制定《重大危險源調查、評估統計工作實施方案》,明確部門分工,對工作進行周密部署。此外,各參調單位的調研人員必須是具備消防監督崗位資格證的干部,工作期間,應認真把握消防技術規范的尺度,區分一般危險和重大危險的界限。
六、重大危險源調查、評估統計工作要做到“七個到位”。即:人員要到位,培訓要到位,內容要到位,調查工作要到位,時間要到位,資金要到位,措施要到位。抓住機遇,將重大危險源調查評估工作與防火監督工作、滅火戰訓工作、執法質量考評工作、消防宣傳工作等重點消防工作相結合,通過重大危險源調查評估工作全面推進各項消防工作的圓滿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