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知識
一、立即停車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必須立即停車。停車以后,按規定拉緊手制動,切斷電源,開啟危險信號燈。如在夜間發生事故,還需開示寬燈、尾燈。在高速公路發生事故時,還須在車后按規定設置危險警告標志。
???? 二、及時報案
???? 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及傷亡情況,打電話或委托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執勤交警報案。在警察來到之前,不能離開事故現場,不允許隱匿不報。在報警的同時,也可向附近的醫療單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援。如果現場發生火災,還應向消防部門報告。交通事故報警電話號碼110或122。當事人應得到接警機關明確答復才可掛機,并立即回到現場等候救援及接受調查處理。
???? 三、搶救傷者
???? 當事人確認受傷者的傷情后,能采取緊急搶救措施的,應盡最大努力搶救,包括采取止血、包扎、固定、搬運和心肺復蘇等,并設法送就近的醫院搶救治療。對現場散落的物品,應妥善保護,注意防盜防搶。
四、保護現場
保護現場的原始狀態,包括其中的車輛、人員、牲畜和遺留痕跡、散落物不隨意挪動位置。當事人在交通警察到來之前,可以用繩索等設置保護警戒線,防止無關人員、車輛等進入,避免現場遭受人為或自然條件的破壞。為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肇事車輛、傷者等,應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標記,不得故意破壞、偽造現場。
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事故當事人還應做好防火防爆措施。首先,應關掉車輛的引擎,消除其他可以引起火警的隱患。不要在事故現場吸煙,以防引燃易爆物品。載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將危險物品的化學特性,如是否有毒、易燃易爆、腐蝕性及裝載量、泄漏量等情況通知警方及消防人員,以便采取防范措施。
六、協助現場調查取證
在交通警察勘察現場和調查取證時,當事人必須如實向交警部門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的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的真實情況。
七、過往車輛駕駛人員和行人遇見交通事故,應當予以協助
協助事故當事人向事故處理機關報告;協助有關部門維護現場秩序;積極搶救傷者等。
行人若目睹事故的發生經過,應該向交警部門闡明事實。如果有肇事司機逃逸,應該記錄下肇事車輛的車牌號碼及逃逸方向,向交警部門報告。
水上交通應急常識
乘船要注意選擇船舶
了解和掌握水上交通安全知識,對中小學生乘船出行和旅游十分重要。乘船要注意選擇船舶。
適合載客乘坐的船舶有:經船舶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并持證的客船(含旅游船)、客渡船、趕場船。不應乘坐的船舶有:
(1)漁船、農用船、貨船等;
(2)無船名船號,無船舶、船員證書,無船籍港的“三無”船舶;
(3)船底腐爛、銹蝕漏水,船舶強度低、穩性差的船舶;
(4)無安全救生設備的船舶;
(5)超載、超乘客定額的船舶;
(6)惡劣氣象條件下,冒險航行的船舶。
載客船舶應按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救生衣、救生圈或救生塊,緊急情況下,墊艙木板、木凳等都可做為救生設備使用。
乘船應坐在客艙內,嚴禁在船舶頂棚、駕駛室和船頭乘坐
船頂棚:船舶的頂棚放物坐人,會使船舶重心提高,頭重腳輕,穩性變差,遇大風或急轉彎時,易造成船舶向一邊側傾翻沉。
駕駛室:駕駛室放物坐人,影響船舶駕駛人員的操作,分散駕駛人員的精力,易造成水上交通事故。
船頭:船頭放物坐人,會影響船員了望和操作,船舶顛簸時易造成人員的失足落水或船頭進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