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坍塌事故的環節
土方施工采用挖空底腳的方法挖土;積土、料具、機械設備堆放離坑、槽小于設計規定;坑槽開挖設置安全邊坡不符合安全要求;深基坑末設專項支護設施、不設上下通道,人員上下坑槽采踏邊坡;料具堆放過于集中,荷載過大;模板支撐系統末經設計計算;基坑施工未設置有效排水等。
(2) 預防措施
① 嚴禁采用挖空底腳的方法進行土方施工。
② 基礎工程施工前要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質的情況設置安全邊坡或固壁 支撐。基坑深度超過5m有專項支護設計。對基坑、井坑的邊坡和固壁 支架應隨時檢查,發現邊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撐有折斷、走動等危險征兆,應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對于挖出的泥土,要按規定放置,不得隨意沿圍墻或臨時建筑堆放。
③ 施工中嚴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機械、機具或其他物料在樓層或屋面的堆放數量和重量,以避免產生過大的集中荷載,造成樓板或屋面斷裂。
④ 基坑施工要設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沖刷土壁邊坡,造成土方坍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