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施工第一責任人負責制和分級分部門負責制,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統一指揮搶險救災工作。當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案》要求,履行各自的職責,做到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安全事故應急救援
(一)應急救援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布啟動和解除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2、按照《預案》程序的規定,組織、協調、指揮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盡全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指揮各部門有條不紊的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4、在救災過程中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并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出現的問題采取適當的處理措施;
5、在負責區域內為事故現場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防火用具并提供場地,搶險救災結束后要負責督促事故單位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6、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小組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對于超出自身處理能力的事故,要及時請示。
7、對于在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救災工作中成績卓著的部門和個人,安全事故應急小組應給予其適當的表彰和獎勵。對不履行救援職責的,延誤隱瞞安全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安全事故責任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副組長的職責
1、協同商議救援命令,指揮各部門搶險救災并監督落實;
2、通知并聯絡應急救援小組有關成員,做好應急準備后立即投入救援;
3、選址建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綜合協調各部門救援工作;
4、事故災害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決定是否應采取疏散措施;
5、現場檢查救援工作,提出救援方案,指揮員工開展救援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三)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的職責
1、小組成員應具備較高的安全警惕性,熟知安全規范并帶頭自覺遵守;
2、應急救援小組成員應積極配合組長的工作,做好救援準備措施;
3、事故發生后,救援小組成員要立即到位,及時開展救援工作;
4、在救援行動中聽從上級指揮,統一協調行動;
5、應急救援小組在搶救行動中要盡心盡責,將人員傷亡和物資損失降到最低;
6、協助組長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7、小組成員名單(見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