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案的基本內容應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單位基本情況、滅火和應急疏散行動方案、滅火和應急疏散計劃圖等。
制定預案應遵循以下基本步驟:成立預案編制小組→搜集整理與滅火和應急疏散相關的信息資料→具體編制預案→實地演練→進一步修訂→制定發布→定期演練和修訂。
一、制定預案的依據
1.法規、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地方消防法規、本單位消防安全制度。
2.客觀依據。單位的基本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3.主觀依據。員工的文化程度、消防安全素質和防火滅火技能。
二、預案制定、演練和實施的職責
單位應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及專(兼)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在預案制定、演練和實施等工作環節上的職責。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牽頭成立預案編制小組,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和保持應急準備狀態,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根據演練情況及時對預案進行審查和修訂。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組織員工學習掌握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預案的實施和演練,以確保具有充足的應急反應能力。
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及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值班領導、義務消防隊員應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基本內容和應急程序,并能夠熟練運用。
所有員工都有執行本預案中明確的相關職責的義務。單位的每一名員工都應當熟悉預案中的相關內容,清楚在單位發生火災時應履行的職責,知道自身在單位整體應急預案體系中所處的環節、應采取的行動及應發揮的作用。
三、需要掌握的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基本情況應當包括: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義務消防隊人員及裝備配備情況。
單位應當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通過明確重點部位并分析其火災危險,指導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演練。
四、設置應急組織機構,明確相關職責
組織機構是為完成救援任務、實現事故應急救援目標而設置的,它是使各種職能得到落實的工具,組織機構的設置應結合單位的實際情況,遵循歸口管理、統一指揮、講究效率、責權對等和靈活機動的原則。筆者認為,單位應設置以下機構:
1.應急指揮部
確定總指揮、副總指揮及成員。
指揮部職責:指揮協調各職能小組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有消防控制中心的單位,應急指揮部的位置應設置在消防控制中心。
2.義務消防隊(滅火行動組)
確定隊長、副隊長及隊員。
義務消防隊職責:現場滅火、搶救被困人員。
義務消防隊可進一步細分為滅火器滅火小組、水槍滅火小組、防火卷簾控制小組、物資疏散小組、搶險堵漏小組等。
3.疏散引導組
確定組長、副組長及成員。
疏散引導組職責:引導人員疏散自救,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點安排專人值守,其余人員分片搜索未及時疏散的人員,并將其疏散至安全區域。
公眾聚集場所單位應把引導疏散作為應急預案制定和演練的重點,加強疏散引導組的力量配備。
4.安全防護救護組
確定組長、副組長及成員。
安全防護救護組職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并視情轉送醫療機構。
5.火災現場警戒組
確定組長、副組長及成員。
火災現場警戒組職責:控制各出口,無關人員只許出不許進,火災撲滅后,保護現場。
6.后勤保障組
確定組長、副組長及成員。
后勤保障組職責:負責通信聯絡、車輛調配、道路暢通、供電控制、水源保障。
7.機動組
確定組長、副組長及成員。
機動組職責:受指揮部的指揮,負責增援行動。
總之,單位應當根據單位的組織形式、管理模式以及行業特點、規模大小、人員素質等實際情況設置應急機構,明確人員和職責,并配備相應的設施、器材裝備。
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行動方案
假定各重點部位發生火災,針對預想火情,按照火災處置程序,逐一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行動方案。行動方案是應急預案的最重要的部分,必須具體到每一位參加行動的人員。
1.火情預想
火情預想即對單位可能發生火災作出的有根據、符合實際的設想,是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行動方案的重要依據。其內容如下:
(1) 重點部位,主要起火點。同一重點部位,可假設多個起火點。
(2)起火物品及蔓延條件,燃燒面積(范圍)和主要蔓延的方向。
(3)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如可燃液體的燃燒、壓力容器的爆炸,結構的倒塌,人員傷亡、被困情況等),以及火情發展變化趨勢,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等。
(4)區分白天和夜間、營業期間和非營業期間。
火情預想,要在調查研究、科學計劃的基礎上,從實際出發,根據火災特點,參考類似案例,使之切合實際,有較強的針對性,防止主觀臆斷。火情預想還要通盤考慮,各種情況要互相聯系,使之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
2.火災處置一般程序
火災處置一般程序是滅火和應急疏散行動方案的形式要件。
(1)報警:以快捷方便為原則,確定發現火災后的報警方式。如口頭報警、有線報警、無線報警等,報警的對象為“119”火警臺(“三臺合一”的地區為“110”指揮中心)、單位值班領導、消控中心等。
(2)接警:值班領導、消控中心接警后,立即通知指揮部、各職能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啟動應急預案。
(3)處置:指揮部、各行動小組和義務消防隊迅速集結,按照職責分工,進入相應位置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六、滅火和應急疏散計劃圖
計劃圖有助于指揮部在救援過程中對各小組的指揮和對事故的控制,應當力求詳細準確、直觀明了。
總平面圖:標明建筑總平面布局、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水源以及與鄰近單位的關系等。
各層平面圖:標明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滅火器材配置。
消防設施圖:標明各類消防設施。
滅火進攻圖:標明義務消防隊人員部署情況,進攻和撤退的路線,撲救假定火情可利用的消防設施、器材。
疏散路線圖:以防火分區為基本單位,標明疏散引導組人員(現場工作人員)部署情況、搜索區域分片情況和各部位人員疏散路線。
七、預案的檢驗
預案編制后必須經過實地演練的檢驗方可確定。基本的檢驗標準是能否實現制定預案的要達到的目的,即統一指揮,緊張有序,措施到位,效果良好。
公眾聚集場所單位檢驗預案要納入安全疏散時間的概念。安全疏散時間即建筑物發生火災時,人員離開著火建筑物到達安全區域的時間。一般而言,暴露在火災環境下的人員必須在90秒內疏散到安全區域;高層建筑,安全疏散時間可按5~7分鐘考慮;一、二級耐火等級公共建筑,可按6分鐘考慮,其中劇院、電影院和禮堂、體育館出觀眾廳的控制疏散時間按3~4分鐘考慮;三、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可按2~4分鐘考慮,其中三級耐火等級的劇院、電影院和禮堂建筑出觀眾廳的控制疏散時間按1.5分鐘考慮。
如演練的安全疏散時間過長,則要從疏散引導投入的人力、疏散路線的合理性等方面來修訂預案,并進一步考慮人員密度、樓梯的形式、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條件是否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