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前言
20世紀70年代以來,建立重特大事故應急管理體制和應急救援體系受到國際社會普遍重視,許多工業化國家和國際組織都制定了一系列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法律、法規和政策。1993年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預防重大工業事故公約》,將應急預案作為重大事故預防的必要措施,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中,應急計劃是關鍵的要素之一。煤礦作為高危行業,—通過建立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是應急救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控制事故發展并盡可能排除事故,保護現場人員和場外人員的安全,將事故對人員、財產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1 應急預案制定的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結合礦井實際,制定《煤礦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 應急救援預案的基本原則
制定應急預案的目的是為了發生事故時,能以最快的速度發揮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當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遵循“安全第一,積極穩妥,科學高效,首先救人”的原則,實行特急報告、統一指揮、分塊負責、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礦區穩定。
3 應急救援預案的基本任務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采取措施保護
受威脅區域內的其它人員,并開展自救與互救工作。搶救受害人員是首要任務。
(2)迅速控制災害事故的蔓延與擴大,對災害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程度等進行評估。及時控制事故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務。
(3)查清事故發生的原因、事故性質及危害程度,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