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及特點
(一)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事故應急救援的總目標是通過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盡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等。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包括下述幾個方面: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搶救受害人員是應急救援的首要任務,在應急救援行動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是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的關鍵。由于重大事故發生突然、擴散迅速、涉及范圍廣、危害大,應及時指導和組織群眾采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必要時迅速撤離危險區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在撤離過程中,應積極組織群眾開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2)迅速控制事態,并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測、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及時控制住造成事故的危險源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務,只有及時地控制住危險源,防止事故的繼續擴展,才能及時有效進行救援。特別對發生在城市或人口稠密地區的化學事故,應盡快組織工程搶險隊與事故單位技術人員一起及時控制事故繼續擴展。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現場恢復。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空氣等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監測等措施,防止對人的繼續危害和對環境的污染。及時清理廢墟和恢復基本設施,將事故現場恢復至相對穩定的基本狀態。
(4)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事故發生后應及時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評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圍和危險程度,查明人員傷亡情況,做好事故調查。
(二)事故應急救援的特點
重大事故往往具有發生突然、擴散迅速、危害范圍廣的特點,因而決定了應急救助援行動必須做到迅速、準確和有效。所謂迅速,就是要求建立快速的應急響應機制,能迅速準確地傳遞事故信息,迅速地召集所需的應急力量和設備、物資等資源;迅速建立統一指揮與協調系統,開展救援活動。所謂準確,要求有相應的應急決策機制,能基于事故的規模、性質、特點、現場環境等信息,正確地預測事故的發展趨勢,準確地對應急救援行動和戰術進行決策。所謂有效,主要指應急救援行動的有效性,很大程度它取決于應急準備的充分性與否,包括應急隊伍的建設與訓練,應急設備(設施)、物資的配備與維護,預案的制定與落實以及有效的外部增援機制等。
二、事故應急救援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近年來我國政府相繼頒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對危險化學品、特大安全事故、重大危險源等應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應的規定和要求。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第五十條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求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在《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第七條規定:“市(地、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必須制定本地區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具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第三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第三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第六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和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國務院《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規定:“從事使用高毒物品作業的用人單位,應當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對應急預案適時進行修訂,定期組織演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記錄應當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除演練。”
三、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的構成
(一)事故應急救援系統的組織機構
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往往涉及多個部門,因此應預先明確在應急救援中承擔相應任務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比較典型的事故應急救援系統的機構構成包括:
1、應急救援中心
應急救援中心是整個應急救援系統的重心,主要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期間各個機構的運作,統籌安排整個應急救援行動,為現場應急救援提供各種信息支持;必要時迅速召集各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高級代表到應急中心,實施場外應急力量、救援裝備、嚦嚦材、物品等的迅速調度和增援,保證行動快速、有序、有效地進行。
2、應急救援專家組
應急救援專家組在應急準備和應急救援中起著重要的參謀作用。包括對城市潛在重大危險的評估、應急資源的配備、事態及發展趨勢的預測、應急力量的重新調整和布署、個人防護、公眾疏散、搶險、監測、清消、現場恢復等行動提出決策性的建議。
3、醫療救治
通常由醫院、急救中心和軍隊醫院組成。主要負責設立現場醫療急救站,對傷員進行現場分類和急救處理,并及時合理轉送醫院治癤進行救治對現場救援人員進行醫學監護。
4、消防與搶險
主要由公安消防隊、專業搶險隊、有關工程建筑公司組織的工程搶險隊、軍隊防化兵和工程兵等組成。其重要職責是盡可能、盡快地控制并消除事故,營救受害人員。
5、監測組織
主要由環保監測站、衛生防疫站、軍隊防化偵察分隊、氣象部門等組成,主要負責迅速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范圍及危害性質,監測空氣、水、食、物、設備(施)的污染情況,以及氣象監測等。
6、公眾疏散組織
主要由公安、民政部門和街道居民組織抽協調量組成。必要時可吸收工廠、學校中的骨干力量參加,或請求軍隊支援。主要負責根據現場指揮部發布的警報和防護措施,指導部分高層住宅居民實施隱蔽;引導必須撤離的居民有秩序地撤至安全區或安置區,組織好特殊人群的疏散安置工作;引導受污染的人員前往洗消去污點;維護安全區或安置區內的秩序和治安。
7、警戒與治安組織
通常由公安部門、武警、軍隊、聯防等組成。主要負責對危害區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阻止事故危害區外的公眾進入;指揮、調度撤出危害區的人員和使車輛順利地通過通道,及時疏散交通阻塞;對重要目標實施保護,維護社會治安。
8、洗消去污組織
主要由公安消防隊伍、環節隊伍、軍隊防化部隊組成。其主要職責有:開設洗消站(點),對受污染的人員或設備、器材等進行消毒;組織地面洗消除實施地面消毒,開辟通道或對建筑物表面進行消毒,臨時組成噴霧分隊降低有毒有害物的空氣濃度,減少擴散范圍。
9、后勤保障組織
主要涉及計劃部門、交通部門、電力、通訊、市政、民政部門、物資供應企業等,主要負責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設施、設備、物資以及生活、醫藥等的后勤保障。
10、信息發布中心
主要由宣傳部門、新聞媒體、廣播電視等組成。負責事故和救援信息的統一發布,以及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布有關保護措施的緊急公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