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時,最重要的是要把握好實事求是這個原則,才能達到在事故或災害現場發揮作用這一基本目的。但是,某些單位在制定預案時沒有把握好這個原則,反而凸現出幾個誤區,制約了預案應用的實際操作性。
預案制定中的誤區
內容制定不細? 主要表現在對救援力量部署、救援方案、注意事項等方面的內容模糊、混亂不清。在救援力量進退路線的安排部署上,有救援路線、無退防路線,交代了各救援力量的任務分工,卻忽視了相互間的救援協同;在救援方案上,通常是只選定了救援方式,卻沒有對救援現場進行估算;注意事項上沒有做到根據單位具體性質提出,而是千篇一律。
步驟制定格式化? 應急救援中心在制定市級預案時容易出現的問題是在制定救援對策時,往往把各救援力量在現場的救援行動交代得過細,如救援中心的力量什么時候到達現場、現場救人采取什么樣的方法、救援時哪些人利用哪個救援工具等像這樣的問題布置得太具體,看起來就像是在演戲,從而忽略了事故現場瞬息萬變的發展規律和計劃指揮與臨場指揮的關系,反而失去了實際意義。
現場設定過于簡單? 事故設定是預案制定的關鍵環節之一,對救援力量部署、施救對策等內容起著決定的作用。如果事故設定過于簡單,如只確定一個事故點或是不設置事故發展變化中易引起的次生災害(如危化品的燃燒、壓力容器的爆炸、建筑物的倒塌、人員連續傷亡、被困情況變化等),整個預案就顯得過于簡單,沒有起到做好打大仗、打硬仗、打惡仗的準備作用,對平時的應急救援訓練工作的指導意義也就不強。
應急救援中心與單位和各地制定的預案脫節? 對于一些較大規模、較大影響的事故,應急救援中心和轄區單位和地區都會制定同一地點的應急救援預案,但是如果應急救援中心與單位和各地在制作過程中沒有做好統一、銜接工作,往往就會造成力量部署如停車位置、事故現場設置、救援和退防路線的設置甚至任務分工不協調。一旦出現應急救援中心調動多種力量作戰時,就很可能造成作戰任務重疊或者應急救援中心制定的預案失去作用。
各級制定預案時側重點不突出? 同樣是在制定同一個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過程中,應急救援中心和單位、各地在制定時如果把握不好出發點,沒有側重,重點不突出,出現雷同,甚至是“拿來主義”,應急救援中心與單位預案基本一個樣,那預案就失去了具體的指導意義。
預案制定中應采取的應對措施
預案制定要準確細致,保證質量?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要嚴格按照預案的六個基本內容(對緊急情況或事故災害及其后果的預測、辯識、評價;應急各方的職責分配;應急救援行動的指揮與協調;應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員、設備、設施、物資、經費保障和其他資源,包括社會和外部援助資源等;在緊急情況或事故災害發生時保護生命財產和環境安全的措施;現場恢復。)進行制定,同時結合實際情況科學合理、有針對性、預見性設置事故大小。
預案制定要簡要明確,便于使用? 要結合各地和單位實際情況,應急救援中心、縣(市)和協同單位在救援力量部署方面多做文章,把各參戰救援力量的任務分工與協同作戰交代清楚是最重要的,而單位級預案應在上級預案的基礎上,把側重點放在各自具體的救援行動上,做到有的放矢,這樣才對實戰和平時的應急救援訓練工作更有指導意義。
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最終目的就是要在實戰中得到充分的應用,預案的應用可分為平時應用和實戰應用兩方面,但是在應用過程中出現幾個常見問題往往導致預案不能發揮最大作用。應急援預案在具體的實際應用中,指揮是取得應急救援成功與失敗的關鍵。如何指揮,就是將應急救援預案在事故搶險中的科學發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