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單位負責人、管理人消防知識培訓材料
前 言
俗話說:天天防火,夜夜防賊;致富千日功,火燒當日窮。據報道:2015
年全國共發生火災33.8萬起,即:平均每天發生火災926起;造成1742人死亡,即:平均每天因火災死亡4.8人;直接經濟損失39.5億元,即:平均每天因火災損失108萬元。
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瑞海公司倉庫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165人死亡其中:公安消防員24人,港口職業消防員75人、公安民警11人、企業員工和居民55人,8人失蹤,798人受傷,304棟建筑物、12428輛汽車、7533個集裝箱受損,直接經濟損失68.66億元。經國務院調查組調查認定:“天津瑞海公司是造成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發生的主體責任單位,具體違法行為是:
嚴重違反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違法建設危險貨物堆場,違法經營、違規儲存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極其混亂、安全隱患長期存在”。事故責任處理情況:
一、依法吊銷天津港瑞海公司有關證照,并處以罰款,同時責令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害賠償責任;
二、公安機關對24名相關企業人員進行立案偵查,其中,對瑞海公司13人執行逮捕;檢察機關依法對26名政府及部門人員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中,1副部級1人、正廳級2人、副廳級7人、處級16人),并對74名責任人員給予政紀處分,其中,省部級5人、廳局級22人、縣處級22人、科級及以下25人。
以上數據讓人恐怖、讓人痛心、讓人惋惜。正所謂“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
第一章 消防安全職責
(一)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我國現行《消防法》第2條就開宗明義地提出了“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由此,鮮明地闡明了政府、政府部門、社會單位在消防安全方面各自的任務和責任。因此,社會單位是消防安全責任主體,全面對自身的消防安全負責。
我國《刑法》中的消防責任事故罪就是這一原則的具體體現。本罪是指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消防監督管理機構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絕執行,發生火災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傷3人以上,公共財產或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50萬以上就構成本罪,具體刑罰是:單位處以罰金,即財產罰,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接受刑事處罰(服刑),即人身罰。
(二)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根據《消防法》規定,社會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設置消防安全標志、標識,定期組織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維護保養記錄應當存檔備查;
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4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進行一次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6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7加強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的管理;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三)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消防工作職責。根據《消防法》規定,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層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和責任人員;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3保證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投入:
4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組織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測、維護和保養:
6組織制定實施本單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
7根據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
8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予案,并實施演練;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四)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工作職責。根據《消防法》規定,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二章 防火概念
(一)火災概念。所謂火災是指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造成的災害(例如:2012年2月3日深圳麗珠酒店火災造成23人死亡。起火經過是客人某某某進入房間后,將未熄滅的煙頭丟到廁所垃圾筐內隨即臥床睡覺,煙頭引燃筐內垃圾起火,這時客人已經入睡(喝酒),火勢發展蔓延成災。這起火災暴露出三個“失控”:一是煙頭失控,二是自動報警失靈,三是更值人員失聯)。
(二)火災隱患的概念。是指可能導致火災發生或火災危害增大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定為火災隱患:
1影響人員安全疏散或者滅火救援行動,不能立即改正的;
2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
3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
4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5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響公共安全的;
6其他可能增加火災實質危險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三)火災隱患的構成。是指由于建筑、構件、設施、設備的現實狀況,不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其他《規范》、《規定》的具體消防安全要求,從而不具備、喪失或降低、影響它們所應有的防滅火功能,而存在可能導致火災發生或火災危害增大的潛在不安全因素構成火災隱患。
(四)防火概念。所謂“防火”就是針對火災發生的各種不安全因素,從人防和物防兩個方面入手,所采取的預防和控制火災發生、發展的各種措施。
1所謂人防(軟件)。就是積極從人員的組織教育管理入手,即:消防組織的建立與落實、消防管理制度的制定與遵守、消防培訓教育與演練以及消防檢查巡查、隱患排查整治等軟件方面入手,做好“人”的管理工作,開展預防火災發生和控制火災發展的工作;
2所謂物防(硬件)。就是從建筑防火方面入手,即:從建設自動消防設施(例如自動噴水系統、報警、防排煙系統),控制建筑耐火等級,科學設置建筑防火隔離設施(例如防火墻、防火卷簾、防火門窗)和建設安全疏散設施(例如封閉樓梯間、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等硬件設施方面入手,做好“物”的建設和維護工作,開展預防火災發生和控制火災發展的工作。
通俗的講防火就是:首先,積極地從人員管理和設施建設兩方面入手預防不發生火情;二是發生了火情后采取措施積極進行滅火;三是當火勢發展蔓延后,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勢、避免進一步蔓延擴大發生連鎖反映。從三個方面開展火災預防工作。
火災案例:2015年1月2日,13是14分,哈爾濱道外區太古街北方南勛陶瓷大市場發生火災,該建筑在持續燃燒9小時時發生局部坍塌,大火造成5名消防員在滅火中犧牲,14人受傷, 549戶2000多人及臨近商戶受災,直接經濟損失數億元,下面剖析這起火災:
建筑概況:該建筑為混凝土結構地上11層,其中,1--3層是商場、4—11層為居民樓,總面積2萬余平方米。
第一、分析樓房倒塌原因:按照消防《防火規范》規定商場、市場、飯店、旅店等人員密集建筑,建筑耐火等級是一級(共分4級),耐火極限是墻體達到3小時、梁是2小時、樓板是1.5小時。也就是如果3小時后建筑在火災情況下,它的建筑結構、承載力、耐火性和完整性將隨著時間的增長而逐漸減弱,而最終因喪失整體性承載力和完整性而倒塌。
第二、分析火災的災害成因:一是違法使用電熱器(消防法禁止);二是沒有按照規定設置人員巡查檢查(倉庫起火)未能及時發現和撲救初期火災;三是室內配備的滅火機數量不足、分布不合理,影響了初期火災的滅火作業效能;四是商場內未設置火災自動報警((標準商場面積3千平。未能及時發布警情);五是沒有有組織的組織滅火(沒有發揮義務消防組織作用);六是未設置自動噴水系統(標準商場面積3千平。兩個功能:一是自動滅火,二是給建筑降溫);七是未設置排煙系統(用于人員撤離疏散和消防員滅火作業);八是室內消防栓無水(標準規定商場體積5千立方米。造成消防員滅火只能依靠室外消防車供水、鋪設消防水帶滅火,影響了滅火效率、影響了水槍壓力);九是室外消防車道不暢通,且消防車作業場地不足,直接影響消防車作業的展開 。
這起火災是最完全、最徹底、最失敗防火工作的典型。
第三章 軟件方面的火災預防
所謂軟件(即,人防)方面火災預防工作。就是積極從人員的組織教育管理火災入手,即:從消防檢查巡查與隱患排查整治、消防培訓教育與演練以及消防組織的建立與落實、消防管理制度的制定與遵守等軟件方面入手,做好“人”的管理所開展的火災預防工作。
(一)防火檢查。社會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他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10防火巡查情況;
11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12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二)防火巡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
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三)火災隱患整改。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馂碾[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的內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五)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單位應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上述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本單位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內容。
(六)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公布執行。主要制度包括以下內容:
1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2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4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5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6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7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設施、器材維護和管理制度;
8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9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0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含防雷、防靜電)制度;
11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第四章 硬件方面火災預防措施
人們的生產、生活、工作、學習、娛樂等活動,主要都是在建筑、場所的內部進行,通常我們所說的硬件(物防)防火主要是指建筑、場所內部的建筑構件設施設備防火,為了使大家清晰地了解建筑防火基礎知識的內涵,簡要介紹以下六個方面的建筑防火措施:
1通過采用煙感、溫感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急廣播、消防控制中心等對火情進行預警;
2通過設置安全通道、疏散樓梯、避難間等逃生通道將受災人員迅速撤離火災現場;
3通過控制建筑耐火等級和保溫、裝修材料的耐火極限,提高建筑自身抵御火災的能力,減少火災負荷;
4通過采用防火墻、防火門窗等措施劃分防火分區,將火災危險控制在一定范圍;
5通過采用自動噴水、水幕、氣體滅火等滅火系統,對火災實施自動撲救;
6通過設置消防車道、消防車操作場地、消防救援設施、消防電梯等供消防人員滅火和救援。
(一)建筑的平面布置。建筑的平面布置應結合建筑的耐火等級、火災危險性、使用功能和安全疏散等因素合理布置,通過對建筑物內部空間進行合理分隔,防止火災和煙氣在建筑內部蔓延擴大,確保火災時的人員生命安全,減少財產損失。使得:
1在建筑內部某部位著火時,能限制火災和煙氣通過建筑內部和外部蔓延,并為人員疏散、消防人員救援滅火提供保護;
2減少火對鄰近(上下、水平空間)分割區域的輻射和煙氣的影響;
3消防人員能方便進行救援和滅火活動;
4能防止對人員和貴重設備造成影響和危害;
(二)防火分區。建筑內一個區域著火時,其建筑內部設置的防火分隔設施,能夠防止物質燃燒產生的熱和煙通過樓板、樓梯間、管道井、門窗洞口等向相鄰區域蔓延,從而有效地阻止火災在建筑物內水平、豎直方向蔓延,避免發展成為整座建筑物的火災。因此,建筑物應根據建筑的耐火等級、建筑高度和使用用途特征及建筑物的火災危險性和其內部消防設施的設置情況等合理劃分防火分區。防火分區是由防火分隔物形成,主要有防火墻、防火門、防火窗、防火卷簾、防火挑簾和防火閥等。
防火分區的大小應與該建筑可接受的消防安全性能相一致,應根據建筑高度、層數、耐火等級來確定最大允許的防火分區面積。其中,耐火等級為一、二級高度不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最大允許面積是2500平方米,一級耐火等級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最大允許面積是500平方米。
(三)建筑內部的安全疏散。建筑應根據其建筑高度、規模、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級等因素合理設置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門、疏散走道和樓梯等安全疏散設施,其設置的位置、數量、寬度以及形式應滿足人員安全疏散要求。
安全疏散設施主要是由室內通道、疏散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樓梯或避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等組成,并應滿足數量、寬度、距離的需求。據考證當人群密度為1.5人/平方米時,步行速度為1m/秒;當人群密度為3.0人/每平方米時,步行速度為0.51m/秒;當人群密度為3.0人/平方米。因此,疏散寬度、出口數量、應急照明直接影響疏散逃生的速度,
1疏散走道。是指疏散時人員從房間內至房間門或者從房間門至疏散樓梯或外部出口的室內走道。疏散走道的寬度應綜合考慮所在區域的用途、疏散距離和疏散人數,且不應小于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寬度,其高度在2米以下不能有突出物。
走道應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并應考慮有2個或多個不同方向,且走道上不應設置門檻、階梯。
2疏散樓梯。疏散樓梯的數量、位置、寬度和樓梯間的形式應滿足人員安全疏散和使用方便的要求。主要形式有一般室內樓梯、室外樓梯、封閉樓梯、防煙樓梯四類。其中:疏散樓梯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1)樓梯間應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風,并宜靠外墻設置。樓梯間外墻上的窗口與兩側門、窗、洞口最近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米;
(2)樓梯間內不應有影響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礙物; 大面積200平方米,第二層的人數之和不超過15人。
(3)封閉樓梯間是阻擋煙氣和火勢進入的安全空間,是保障人員火災情況下安全疏散的通道(如:高層住宅內的樓梯間)。
3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是指通往室外、防煙樓梯間、封閉樓梯間等安全地帶的出口或門。一般,人們從疏散出口出來,經過一段水平或階梯疏散走道才能到達安全出口,進入安全出口后可視為到達安全地點。安全出口的設置應根據建筑耐火等級、建筑層數面積、疏散距離等因素設置安全出口。并結合建筑的空間合理組合,兼顧使用功能和安全性,使建筑物的人員能在接到火警信息后,在規定的最短時間內,全部疏散到室外或安全地帶為原則考慮。
因此,足夠數量的安全出口,對保證人員和物資安全疏散極為重要,無論工業或民用建筑每個防火分區、每個樓層的安全出口數量一般均不少于兩個。除特殊規定外,建筑內每個樓層或防火分區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且安全出口總寬度應滿足該樓層或防火分區全部疏散人數和時間的要求。 其中,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設置應符合:
(1)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應分散布置。每個防火分區、一個防火分區的每個樓層,其相鄰2個安全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0m。
(2)安全出口、房間疏散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樓梯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1m;不超過6層的單元式住宅,當疏散樓梯的一邊設置欄桿時,最小凈寬度不宜小于1.0m。
(3)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觀眾廳的疏散門不應設置門檻,其凈寬度不應小于1.4m,且緊靠門口內外各1.4m范圍內不應設置踏步
(4)公共娛樂場所大于50平方米的應設兩個出口;
(5)人員密集場所大于200平方米的應設兩個出口;
(6)應向外開啟不允許采用側拉、旋轉、吊門;
4疏散門。建筑內的疏散門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采用向疏散方向開啟的平開門,不應采用側拉門、卷簾門、吊門、轉門和折疊門,疏散門里、外兩側1.4米范圍內不應設置臺階、踏步。人數不超過60人(甲、乙類車間外)且每檔門的平均疏散人數不超過30人的房間,其疏散門的開啟方向不限;
(2)開向疏散樓梯(間)的門當其完全開啟時,不應減少樓梯平臺的有效寬的;
(3)人員密集場所平時需要控制人員隨意出入的疏散門,或設置門禁系統的住宅、宿舍、公寓建筑的外門,應保證火災時不需要使用鑰匙等工具既能夠從內部打開,并應在顯著位置設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標志。
(4)公共建筑內疏散門和安全出口的凈寬度不應小于0.9米,疏散走道和疏散樓梯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1米。
(5)具體的不同建筑、場所的疏散門寬度、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的寬度應通過計算確定。其中,公共建筑內房間的疏散門數量應經計算確定。
(四)消防設施。汽車沒有剎車系統可以開,但是當遇到緊急情況時沒有剎車制動會發生交通事故;建筑沒有消防設施可以使用,但是當遇到火情時沒有適合的消防設施滅火,會發生火災事故。因此,汽車的剎車系統和建筑的消防設施都具有搶險救急的功能,不可或缺。
建筑物應綜合考慮建筑用途、重要性、建筑高度與室內空間高度、火災特征和火災危險性等因素,合理設置有效地消防供水和滅火等消防設施。建筑消防設施應包括消防給水系統、室內外消火栓系統、報警系統、各類自動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防火分隔系統等和滅火器、滅火沙、滅火毯、消防軟管卷盤等設備。
1、室外消火栓系統。它的設置原則是利用室外消防設施給消防車供水或與消防車和水泵接合器連接組合,對建筑物實施的供水和滅火。主要是由市政消火栓和建筑室外消防栓兩部分構成,具體要求是:
(1)城市街區的室外消火栓間距不應超過120米;
(2)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和液化石油氣灌區的消火栓,應設在防火堤外,消火栓距路邊不超過2米,局房屋外墻不宜小于5米;
(3)室外消火栓應沿道路設置;
(4)室外消火栓保護半徑不超過150米;
(5)每個消火栓的用水量應按照10—15LS計算;
(6)室外地上式消火栓應有一個直徑150毫米或100毫米和兩個直徑在65毫米的栓口;
(7)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應有直徑100毫米和65毫米的栓口各一個,并有明顯標志。
2、消防水泵接合器。當火災發生時,消防車的水泵可迅速方便地通過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與建筑物內的消防設備相連接,并送水加壓,從而使室內的消防設備得到充足的壓力水源,解決消防車從室外直接滅火困難或填補室內消防水源的不足。建筑的自動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和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等系統以及下列建筑的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應設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1)超過5層的公共建筑;
(2)超過4層的廠房或倉庫;
(3)其他高層建筑以及超過2層或建筑面積大于1萬平方米的地下建筑。
水泵接合器的型式為地上式、地下式、墻壁式和多樣式。供滅火救援的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室外消防設施,應采用安全防護措施,室外消防設施均應設置區別于環境的明顯標志。
3室內消防栓。它的設置原則:一是能夠保證方便使用,并將火災控制在一個防火控制區域內;二是應能保證同層相鄰兩個消防栓水槍的充實水柱同時到達室內需要射水保護的部位,并保證供水可靠、使用管理方便;三是用水量應滿足火災延續時間內的用水量和水壓;四是供電可靠性得到保證;五是管網應保證系統在維護、部分關閉期間仍能正常需要的滅火用水的要求。下列建筑或場所應設置室內消防栓系統:
1)建筑占地面積大于300平方米的廠房和倉庫;
2)高層公共建筑和高度大于21米的住宅建筑;
3)體積大于5千立方米的商店、旅館、醫療、展覽和圖書館類建筑等單、多層建筑;
4)特等、甲等劇場,超過800個座位的劇場、電影院和1200個座位的禮堂、體育館等單、多層建筑;
5)建筑高度大于15米或體積大于1萬立方米的辦公建筑、教學建筑和其他單、多層民用建筑;
7)設置要求:
A單層和多層建筑中室內消火栓的間距不應大于50.0m;
B同一建筑物內應采用統一規格的消火栓、水槍和水帶。每條水帶的長度不應大于25.0m(水帶超長會減少水槍出水壓力);
C室內消火栓的布置應保證每一個防火分區同層有兩支水槍的充實水柱(測試方法,水槍垂直射水的水柱達到10米高度)同時到達任何部位。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0m且體積小于等于5000m3的多層倉庫,可采用1支水槍充實水柱到達室內任何部位。
D可以在管線水壓測試口或管線末端處測驗水壓情況。
4自動滅火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是在無人情況下自動滅火的消防設施,特點是反應快、安全性強。其設置應與建筑的使用功能、火災特性及室內空間特征、環境條件和保護對象的重要性等相適應。其滅火劑應適用于撲救場所的火災類別,且對保護對象的次生危害較小。滅火系統的類型應于火災發展特性、建筑空間特征相適應,并在設置場所的環境溫度下安全、可靠運行和有效滅火,自動滅火消防設施在火災情況下,具有自動滅火和降溫兩項功能。 自動滅火消防設施維護要求:
(1)定期檢查維護,定期檢測,適時監控。檢查要求提供出示檢測報告、維護巡檢記錄、交接班記錄等。
(2)可以在管網管線水壓測試口或管線末端處測驗水壓情況。
5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建筑內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是具有早期報警或提醒人員疏散的功能。建筑應根據實際用途和預期的火災特性以及建筑空間特性、發生火災后的危害等因素,設置合適的報警設施。下列場所應設置自動報警系統:
1)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1500平方米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平方米的商店、展覽、客運、貨運等類似用途的建筑,總建筑面積大于500平方米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2)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
3)大、中型幼兒園的兒童用房、老年建筑,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1500平方米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平方米的療養院的病房樓、旅館建筑及其他兒童活動場所,不少于200床位的醫院門診樓、病房樓和手術部;
4)特等、甲等劇場,超過1500個座位的其他等級的劇場,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禮堂,超過3000個座位的體育館。
6防排煙設施。防排煙設施分為防煙和排煙兩個系統,防煙系統是采用機械加壓送風或自然通風方式,防止煙氣進入疏散通道;排煙系統是采用機械排煙方式,將煙氣排至建筑室外的系統。一般人在火災煙霧環境里存活的時間只有3分鐘。
建筑內設置的防排煙系統,能夠有效控制建筑內的火災煙氣流動和蔓延,使建筑內的環境條件滿足人員的安全疏散和滅火救援工作開展需要,因此,任何建筑均應考慮排煙功能。防煙分區的設置應與建筑內的實際火災情形和空間特征相適應,能夠有效保障控制煙氣蔓延區域。并具有保障其在火災時正常技術措施。建筑的下列場所或部位應設置防煙設施:
1)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
2)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
3)避難走道的前室、避難間(層)。
(A)民用建筑的下列場所或部位應設置防煙設置:
1)設置在一二三層且房間面積大于100平方米的歌舞娛樂放映場所和設置在四層以上樓層、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娛樂放映場所;
2)中廳;
3)公共建筑內面積大于100平方米且經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間;
4)公共建筑內面積大于300平方米且可燃物較多的地上房間;
5)建筑長度大于20米的疏散走道。
7消防控制室。是設有火災自動報警控制設備和消防控制設備,用于接收、顯示、處理火災報警信號,控制相關消防滅火、疏散,啟動排煙、分隔設施以及緊急聯動的專用處所。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機械防(排)煙設施的建筑應設置消防控制室,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單獨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2)附設在建筑內的消防控制室,宜設置在建筑內首層或地下一層,并宜布置在靠外墻部位;
3)不應設置在電磁場干擾較強及其他可能影響設備正常工作的房間附近;
4)疏散門應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設備應符合《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規定。
8滅火器材 ?;馂姆N類主要有五個種:A類火災,指固體物質火災;B類火災,指液體火災或可融化固體物質火災;C類火災,指氣體物質火災;D類火災,指金屬物質火災;E類火災,指物體帶電燃燒的火災。不同種類的火災滅火使用不同類型的滅火劑,常見的滅火機的基本配置標準是:
(1)配置數量。根據《滅火器設置規范》規定,按照30平方米配一具手提式滅火機計算,設置地點一處不少于2具多于5具(一具不起作用時的備份考慮,數量過多易操作混亂),
(2)配置型號是ABC干粉,五種火災都可以滅火。
(3)應在標注的有效期內使用。壓力指針的指示標志是綠色區域表示壓力正常;黃色區域表示壓力過大(有爆炸危險);紅色區域壓力不足已經影響滅火功能。
(4)應放置在疏散通道,便于操作的位置(舉例:利民苑飯店的滅火機擺在服務臺里,老板不情愿拿出現象)。
(5)適用于初起火災的三分鐘,這時的一般著火溫度300度,特點是過火面積小,煙氣流動緩慢,輻射熱量小便于靠近滅火,滅火效率高、成功率高。
(五)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根據有關資料,人在火災煙霧條件下最佳的逃亡時間只有30秒至1分鐘時間,在這段時間如果沒有脫離危險區域存活的時間大概也只有3分鐘。因此,火災現場逃生時間緊迫。北京藍極速玩吧火災死亡的24人中有8人死在廁所內,分析當值發生火情時,廁所內還有燈光的吸引,發現被誤導無出口后已經無力返回。
因此,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能為火災情況下人員逃生辨別方向、路線和確認出口、識別障礙物提高條件。日常維護非常重要,時刻保持功能完好有效。
1應急照明燈設置具體要求是:
(1)疏散照明燈具應設置在出口的頂部、墻面的上部或頂棚上。備用照明燈具應設置在墻面的上部或頂棚上。
(2)照明燈間距不應大于20m;(黑地方標準)。
2疏散指示標志,并符合下列規定:
(1)設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員密集的場所的疏散門的正上方;
(2)應設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墻面或地面上。間距不應大于20米,袋形走道不應大于10米;走道轉角區不應大于1米。
(六)消防救援設施
A消防車道。是提供消防車通行的道路,設置消防車道應保障火災事故情況下消防車安全、快捷的通行和火場供水、滅火以及救援需要:
1.城市街區內的道路應考慮消防車通行,道路中心線的距離不宜大于160米;
2當建筑物沿街部分的長度大于150米或總長度大于220米時,應設置穿越建筑物的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應設置環形車道;
3高層民用建筑,超過3千個座位的體育館、2千座位的會館,占地面積大于3千平方米的展覽館等單、多層公共建筑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可沿建筑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4對于住宅建筑和比鄰山坡或河道的高層建筑,可沿建筑的長邊設置消防車道,但長邊所在的建筑立面應為消防車登高操作面。
5消防車道應符合下列規定:
(1)消防車道的凈寬度和凈高度不應小于4米;
(2)轉彎半徑應符合轉彎半徑法的需要;
(3)環形消防車道應至少有兩處與其他車道與其他車到聯通
(4)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置回車道或回車場,場地面積不應小于12米X12米;高層建筑不宜小于15米X15米,供大型消防車使用的不宜小于18米X18米;
(5)消防車靠近建筑外墻一側的邊緣距離外墻不宜小于5米;
(6)消防車道與建筑物之間不應種植樹木、設置妨礙消防車操作的架空電線等障礙物;
(7)消防車道坡度不宜大于8%;
(8)消防車道應滿足承載消防車壓力的要求。
B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是保證消防車到達火災現場后迅速展開,及時組織實施消防車供水、室外救援以及室外滅火等消防作業,因此,提供一定面積和條件的消防車工作操作場地非常必要,并且應滿足下列消防車展開和安全操作的需要:
1.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的建筑,連續布置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確有困難時,可間隔布置,但距離不宜大于30米,且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的總長度仍應符合上述規定。
2.高層建筑應至少一個長邊或周邊長度的四分之一且不小于一個長邊長度的底線連續布置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該范圍內的裙房進深不應大于4米。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應符合下列規定:
(1)場地與建筑之間不應設置妨礙消防車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等障礙物和車庫出入口。
(2)場地的長度和寬度分別不應小于15米和8米。超過50米建筑的場地長和寬均不應小于15米;
(3)場地與其下面的建筑結構、管道和暗溝等,應能夠承受消防車壓力;
(4)場地應與消防車道連通,場地靠建筑外墻一側的邊緣距離建筑外墻不宜小于5米大于10米,坡度不宜大于百分之三。
C救援入口
救援入口指在建筑各層設置的對外窗口,它是火災事故情況供消防人員從室外直接、便捷、快速進入室內的非常入口
D直升機停機坪
直升機停機坪是火災事故情況下在高層建筑屋頂上緊急停放直升機,從空中輸送消防人員登上高層建筑,或從高層建筑上撤離傷員或救助被困人員離開的直升機停放平臺。
E消防電梯。
是建筑物發生火災時供消防人員使用,進行滅火和救援并且具有相應特殊功能的電梯。下列建筑,應設置消防電梯:
1建筑高度大于33米的住宅建筑;
2一類高層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米的二類高層公共建筑;
3應分別設置在不同防火分區內,相鄰兩個分區可共用1臺消防電梯。
4消防電梯應符合下列規定:
(1)能夠每層???;
(2)電梯載重量不應小于800公斤;
(3)電梯從首層到頂層的運行時間不宜大于60秒;
(4)電梯轎箱內應設置專用消防對講電話;
(5)電梯轎箱內應使用不然材料裝修。
(七)防火分隔
A防火墻。是指由不燃燒體構成,耐火極限不小于3小時,為減少或避免建筑、結構、設備遭受熱輻射危害和防止火災蔓延,設置的豎向分隔體或直接設置在建筑基礎上具有耐火性的墻。(例如:一級耐火等級建筑的墻是3小時,梁、柱是2小時,樓板是1.5小時)。
鋼結構在溫度達到400度時,強度會下降一半,在達到600度時將完全喪失完整性和強度。建筑結構體由于鋼材和混凝土的熱脹冷縮系數不同,在火災情況下隨著時間的推移,結構會發生不同的變化,最終會導致建筑的墻、梁、樓板、柱,包括防火墻或隔墻等都將喪失承載力、耐火性和完整性。
防火墻的構造應保證在限定時間內,能在防火墻任一側的屋架、梁、樓板等受到火災的影響而破壞時,不會導致防火墻倒塌。一般分為主體防火墻、承重墻(樓梯間、電梯井、住宅單元之間的墻)、非承重墻(疏散走道兩側的墻)和房間隔墻四種。不同的耐火等級建筑防火墻的耐火極限不同,由不燃燒體材料構成,耐火極限分別是3小時、2小時、1小時和0.75小時。建筑內的下列部位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小時的防火墻與其他部位分隔,門、窗應采用乙級防火門、窗,確有困難時,可采用防火卷簾,但應符合第6.5.3條規定:
1甲、乙類生產部位和建筑內使用丙類液體的部位;
2廠房內有明火和高溫的部位;
3甲、乙、丙類廠房(倉庫)內布置有不同火災危險性類別的房間;
4民用建筑內的附屬庫房,劇院后臺的附屬用房;
5除居住建筑中套內的廚房外,宿舍、公寓建筑中的公共廚房和其他建筑內的廚房;
6附設在住宅建筑內的機動車庫。
B防火門。是指由經過阻燃處理并填充相關防火材料制成的,達到一定防火效果的門。防火門分為三級,分別為是甲、乙、丙級劃分。甲級耐火極限為不小于1.2小時;乙級耐火極限為不小于0.9小時;丙級耐火極限為不小于0.6 小時。
C防火卷簾。是一種適用于建筑物較大洞口處的防火、隔熱設施,通過傳動裝置和控制系統達到卷簾的升降,起到防火、隔熱作用,一般在建筑的防火分隔區設置。
防火卷簾的耐火等級分別是甲、乙、丙三級,它們的耐火極限分別是1.2小時、0.9小時和0.6小時。
D防火間距。是指為防止著火建筑的熱輻射在一定時間內引燃相鄰建筑且便于消防撲救而設定的間隔距離。
防火間距應能有效防止建筑間的火災蔓延,它的確定主要考慮火災蔓延方式、火災的種類及其可能延續的時間、火災強度、相鄰建筑的高低以及開口情況、建筑的耐火等級、消防撲救條件力量等因素。
(八)電器、燃氣管線安裝和敷設 ?;馂陌咐?/span>2013年6月3日吉林德惠鎮寶源豐禽業加工產品車間,因空調機電氣短路引發火災,造成120人死亡,77人受傷。2013年5月31日,中儲糧大慶林甸直屬倉庫因電線漏電(未穿管保護)引發火災,造成80個糧囤過火,直接經濟損失307.9萬元。
1、電氣線路敷設
(1)在電氣與電氣、開關之間的導線不應有接頭,并使用穿管或線槽布設;
(2)燈具、開關等固定在不然材料上;
(3)導線穿墻應穿過墻管,兩端伸出墻面不小于10毫米(起到室外防水、室內防刮碰);
(4)商品經營、儲存場所內禁止使用明火或電熱器具取暖。
(5)導線布設或通過易潮濕、受熱、受腐蝕環境應穿管封閉保護。
(6)應在一定區域范圍內或使用大功率的電氣設備的上游,按裝電氣保險裝置(電器開關),保證出現漏電、過負荷或短路時自動關閉電源。保險值的設定應與下游使用電氣的額定功率相符。否則,如不安裝保險,電線短路時將持續供電,會使此條線路處于高度的電阻效應中而發生整個這條線路絕緣皮瞬間高溫起火迅速蔓延的情況。如二、設定值過大,則出現下游導線長期超負荷過載運行,長此下去將使導線絕緣皮老化最終喪失絕緣功能而發生漏電、放電產生火花情況。
(7)導線的選用應按照導線下游的所有電氣設備的總功率計算選用合適的導線。
2、燃氣器具設置和安裝
(1)燃氣管接口應采用恰口固定,且管線應固定避免壓、踩、刮、碰;
(2)餐飲場所營業廳內禁止存放或使用液化氣鋼瓶(一是不好管理,二是發生爆炸將波及多人);
(3)地下建筑內禁止存放和使用液化氣罐(考慮一是液化氣氣體比空氣重,泄漏沉浮在地面不易擴散揮發;二是爆炸不能向四周試放能量,只會產生向上的沖擊波,容易導致建筑樓板被掀翻的嚴重后果)。
(4)商業用戶、餐飲場所廚房內使用超過一個鋼瓶數量時,應設置獨立的儲瓶間并與居住場所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并且房間符合泄壓、通風要求;與相鄰房間應封閉并沒有明火出現;地面、電氣及線路應符合防爆要求。
(九)可燃材料裝修
A常見的裝修的幾種類型:1飾面裝修;2裝修件;3懸掛物件;4活動隔斷;5大型家具;6裝飾織物。
B裝修的火災危險性:
1使建筑失火的幾率增大;
2傳播火焰,使火勢迅速蔓延擴大;
3造成室內轟然提前發生;
4增大了建筑內的火災負荷;
5產生的煙霧和有毒氣體濃度增大,增加了疏散行動和火災撲救行動開展。
C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裝修、裝飾應當使用不燃、難燃材料。并應當經法定檢驗機構檢測合格的裝修、裝飾材料。
D消防檢查要求:單位出示產品檢測證明文件或產品說明書、合格證和購貨發票,或施工單位的施工報告及材料證明文書(噴涂)。可現場提取物件測驗作為參考。
(十)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近些年來建筑立體火災屢次發生,分析總結由于建筑外墻保溫和外墻裝飾材料耐火性能存在問題,是導致火勢發生蔓延而失控直接因素之一,因此,應嚴格規范:
1設置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其外墻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2對于與基層墻體、裝飾層之間無空腔的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應符合:
1)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米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建筑高度大于27米,但不大于100米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級。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2級。
2)對除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外的其他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0米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建筑高度大于24米,但不大于50米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級。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2級。
3)對于與基層墻體、裝飾層之間有空腔的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建筑高度大于24米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級。
4)當建筑的外墻采用燃燒性能為B1、B2級的保溫材料時,除采用B1級保溫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級保溫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墻上門、窗的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0.5小時。在保溫系統中每層應設置高度不小于300毫米且燃燒性能為A級的水平防火隔離帶。防護層厚度首層不應小于15毫米,其它層不應小于5毫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