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
答案:1.(√)
2.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 )
答案:2.(×)(全面負責)
3.國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
答案:3.(√)
4.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
答案:4.(√)
5.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答案:5.(×)(專職)
6.生產經營單位按規定委托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就由受委托的工程技術人員負責。( )
答案:6.(×)(仍由本單位負責)
7.禁止在腳手架和腳手板上超重聚集人員或放置超過計算荷重的材料。( )
答案:7.(√)
8.使用砂輪研磨時,應戴防護眼鏡或裝設防護玻璃。( )
答案:8.(√)
9.特種作業人員經過培訓,如考核不合格,可在兩個月內進行補考,補考仍不及格,可在一個月內再進行補考。( )
答案:9.(×)(應重新進行培訓,培訓后重新考核)
10.從事兩種特種作業的人員,只要參加其中一種的特種作業培訓與考核,即可上崗操作兩種特種作業。( )
答案:10.(×)(應要參加兩種特種作業的培訓和考核)
11.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
答案:11.(√)
12.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經營實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和嚴格控制。( )
答案:12.(×)(生產和儲存)
13.《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11類危險物品。( )答案:
13.(×) (7類)
14.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 )
答案:14.(√)
15.公眾上交的危險化學品,由工商部門接收。( )答案:
15.(×)(公安部門)
16.經營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危險化學品的,應當分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
答案:16.(×)(經濟貿易管理部門)
17.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并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
答案:17.(√)
18.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由衛生行政部門組織。( )
答案:18.(√)
19.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必須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指導和必要的協助。( )
答案:19.(×)(應為生產企業)
20.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有關地方公安消防部門應當做好指揮、領導工作。( )
答案:20.(×)(人民政府)
21.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發現危險化學品有新的危害特征時,不立即公告并及時修訂其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的,有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責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
答案:21.(√)
22.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銷售沒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的,由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
答案:22.(×)(先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再停產停業整頓)
23.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
答案:23.(√)
24.依法設立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必須向國務院工商部門申請領取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 )
答案:24.(×)(應為技監部門)
25.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儲存設備和安全設備應當定期檢查。( )
答案: 25.(×)(應為檢測)
26.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庫存危險化學品應當定期檢查。 ( )
答案:26.(√)
27.運輸危險化學品途中需要停車住宿或者遇有無法正常運輸的情況時,應當向當地交通管理部門報告。( )
答案:27.(×)(當地公安部門)
28.《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中提及的特大安全事故共包括七類。 ( )
答案:28.(√)
29.人字梯須具有堅固的鉸鏈和限制開度的拉鏈。( )
答案:29.(√)
30.容易破碎的物品可直接搬運。 ( )
答案:30.(×)
31.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對調查組提出的調查報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自調查之日起30日內,對有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決定。( )
答案:31.(√)
32.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迅速、如實發布事故消息。( )
答案:32.(√)
33.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要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 )
答案:33.(√)
34.用電安全要求:在操作閘刀開關、磁力開關時,必須將蓋蓋好。( )
答案:34.(√)
35.生產經營單位可以以貨幣形式或其他物品代替應提供的勞動防護用品。( )
答案:35.(×)(不允許)
36.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
答案:36.(√)
37.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 )
答案:37.(√)
38.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可以邊作業邊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
答案:38.(×)(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39.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從業人員訂立協議,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
答案:39.(√)
40.生產經營單位對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 )
答案:40.(√)
41.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可以在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或者依照有關民事法律獲得賠償兩者之間任選一種。( )
答案:41.(×)(工傷社會保險和民事賠償不能相互取代,從業人員可以享受雙重的保障)
42.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入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檢查時,不得影響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
答案:42.(√)
43.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進行審查、驗收時,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費”。( )答案:
43.(×)(不得收取費用)
44.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機構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并對其作出的結果負責。( )
答案:44.(√)
45.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進行審查、驗收時,為了確保安全,可以要求接受審查、驗收的單位購買其指定生產、銷售單位的安全設備或器材。( )
答案:45.(×)(不允許)
46.工會對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侵犯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要求糾正。( )答案:46.(√)
47.禁止生產經營單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
答案:47.(√)
48.《安全生產法》規定的予以關閉的行政處罰由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決定。( )
答案:48.(×)(應報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決定)
49.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他人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拒不承擔或者其負責人逃匿的,由公安部門依法強制執行。( )
答案:49.(×)(應由人民法院)
50.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和準購證的式樣和具體申領辦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 )
答案:50.(×)(應有國務院公安部門)
51.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的勞動合同,應當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 )
答案:51.(√)
52.生產經營單位為了保護本單位的技術秘密,因此從業人員在作業場所作業只要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就可以了,其他沒必要了解。( )
答案:52.(×)(從業人員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53.從業人員享有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這是法律賦予從業人員的權利。( )
答案:53.(√)
54.勞動保護監察是一種國家監察。 ( )
答案:54.(√)
55.根據《安全生產法》規定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服從管理,所以對違章指揮仍要服從。( )答案:55.(×)(從業人員應當服從的是正當、合理的管理,對違章指揮,從業人員有權拒絕。)
56.燃燒必須具備的三個條件是可燃物、助燃物、氧氣。( )
答案:56.(×)(氧氣是助燃物,第三個條件應為火種)
57.建筑施工安全“三件寶”:它們是安全帽、安全帶及腳手架。( )
答案:57.(×)(腳手架應為安全網)
58.電氣設備發生火災不準用水撲救。 ( )
答案:58.(√)
59.盛裝過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各種容器未經徹底處理,不能焊割。( )
答案:59.(√)
60.用人單位的最高管理者應依據自己預定的時間間隔對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進行評審,以確保體系的持續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 )
答案:60.(√)
61.在工作現場動用明火,須報主管部門批準,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
答案:61.(√)
62.安全生產工作的主體是企業,因此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堅持“法人負責制”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
答案:62.(√)
63.消防工作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
答案:63.(√)
64.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色有紅、藍、黃、綠四種顏色。( )
答案:64.(√)
65.氧氣瓶和乙炔瓶工作間距不應少于5米。( )
答案:65.(√)
66.任何電氣設備在未驗明無電之前,一律認為有電。 ( )
答案:66.(√)
67.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的生產許可證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負責發放。( )
答案:67.(×)(技監部門)
68.生產、儲存、使用劇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
答案:68.(×)(每一年)
69.安全評價中發現生產、儲存裝置存在現實危險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換或者修復,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
答案:69.(√)
70.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在使用前,應當進行檢查,并做出記錄。( )
答案:70.(√)
71.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準購證不得偽造、變造、買賣、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不得使用作廢的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準購證。( )
答案:71.(√)
72.生產作業場所加強通風、隔離,可降低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 )
答案:72.(√)
73.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
答案:73.(√)
74.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勞動者自己承擔。 ( )
答案:74.(×)(用人單位)
75.職業健康檢查應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
答案:75.(×)(省級以上)
7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進口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或者材料。( )
答案:76.(√)
77.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職業病統計報告的管理工作,并按照規定上報。 ( )
答案:77.(√)
培訓知識題:
1.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相關企業,不得從事生產活動。( )
答:對。
2.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
答:對。
3.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車間、商店、倉庫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內,或者與員工宿舍的距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
答:對。
4.未對生產、儲存裝置進行定期安全評價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答:對。
5.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協議、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的,該協議無效。( )
答:對。
6.火災的防治趨勢是“清潔阻燃、智能探測、清潔高效滅火、性能化設計與評估”。火災防治途徑環環相扣就構成了火災防治系統。( )
答:對。
7.有焰燃燒產生的煙氣顆粒幾乎全部由固體顆粒組成。其中大部分顆粒是在高熱通量作用下脫離固體的灰分,小部分顆粒則是在氧濃度較低的情況下由不完全燃燒和高溫分解而在氣相中形成的碳顆粒。( )
答:錯。
8.泡沫滅火劑主要靠泡沫覆蓋著火對象表面,將空氣隔絕而滅火,且伴有水漬損失,所以它對液化烴的流淌火災。地下工程船舶火災是無能為力的。( )
答:錯。
9.噪聲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①工程控制;②方向和位置控制;③封閉;④使用消聲器;⑤外包消聲材料;⑥減振;⑦屏蔽;⑧吸聲處理;⑨隔離作業人員;⑩個體防護。( )
答:對。
10.火三角是助燃劑、可燃物和引火源的簡稱,也叫火災三要素。這三個要素是乙炔分解爆炸的必須條件。( )
答:對。
11.民用爆破器材包括工業炸藥、起爆器材、傳爆器材、專用民爆器材。( )
答:對。
12.火藥燃燒的特性有:①能量特性;②燃燒特性;③力學特性;④安定性;⑤安全性。( )
答:對。
13.為了防止硫氫、氰化氫中毒,焦化廠應當設置脫硫、脫氫工藝設施。( )
答:對。
14.事故分析和性質的認定,主要包括以下步驟:①事故類型分析;②事故原因分析;③事故責任分析;④事故性質的認定;⑤事故經濟損失分析。( )
答:對。
15.事故調查處理的原則,根據《安全生產法》第73條的規定,應當遵守以下原則:①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②“四不放過”的原則;③公開、公正的原則;④分級管轄的原則。( )
答:對。
16.應急預案是應急救援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針對各種不同的緊急情況制定有效的應急預案,不僅可以指導應急人員的日常培訓和演習,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而且可以指導應急救援行動按計劃有序進行,防止因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混亂而延誤事故應急救援,從而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
答:對。
17.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由企業(現場)應急預案和工廠外政府的應急預案組成。現場應急預案由企業負責,場外應急預案由各級政府主管部門負責。現場應急預案和工廠外應急預案應分別制定,但應協調一致。( )
答:對。
18.應急培訓與演習的基本任務是鍛煉和提高隊伍在突發事故情況下的快速搶險堵源、及時營救傷員,正確指導和幫助群眾防護撤離,有效消除危害后果,開展現場急救和傷員轉送等應急救援技能和應急反應綜合素質,有效降低事故危害,減少事故損失。( )
答:對。
19.本質安全是指設備、設施或技術工藝含有內在的能夠從根本上防止發生事故的功能。本質安全是安全生產管理預防為主的根本體現,也是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境界。( )
答:對。
20.安全生產管理原理與原則包括:①系統原理;②人本原理;③預防原理;④強制原理。( )
答:對。
21.《安全生產法》在總結我國安全生產管理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規定為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方針。( )
答:對。
22.建設項目“三同時”是指生產性基本建設項目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確保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
答:對。
23.重大危險源對象大多數時間運行在安全狀況下。監控預警系統的目的主要是監視其正常情況下危險源對象的運行情況及狀態,并對其實時和歷史趨勢作一個整體評判,對系統的下一時刻做出一種超前(或提前)的預警行為。因而在正常工況下和非正常工況下應該有對危險源對象及參數的記錄顯示、報表等功能。( )
答:對。
24.應急預案危險分析的最終目的是要明確應急的對象(存在哪些可能的重大事故),事故的性質及其影響范圍,后果嚴重程度等,為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減災措施提供決策和指導依據。危險分析包括危險識別、脆弱性分析和風險分析。危險分析應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城市的具體情況來進行。危險分析的結果應能提供:①地理、人文(包括人口分布)、地質、氣象等信息;②城市功能分布(包括重要保護目標)及交通情況;③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及主要危險物質種類、數量及理化、消防等特性;④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種類及對周邊的后果分析;⑤特定的時段(例如,人群高峰時間、度假季節、大型活動);⑥可能影響應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
答:對。
25.安全生產法的立法目的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 )
答.對
